“我住的小区电梯运行费用分摊合理吗?”

大江晚报 2021-09-11 00:48 大字

如今,多数住宅小区都有电梯,电梯运行所需电费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到底该如何按户分摊?连日来,多位市民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了自己所居住小区电梯运行收费分摊的疑惑,记者对此进行了详细采访。

一层住宅免收有何前提?

市民王先生(化名)反映,他于2019年4月在湾沚区慢城壹品购买了一套位于三楼的商品房并签订了物业前期服务协议,其中明确“公共能耗另行分摊”,“电梯起始层免收(含地下室),二楼收取20%,三楼收取50%,减收免收部分由四楼和四楼以上住户平均分摊。”8月下旬交房时,他发现物业公司已更换为芜湖大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依然明确,“电梯运行费、维修、维护费、安全检测费按户分摊,其中电梯起始层免收(有地下室、有负一楼或架空层的,地上首层(住宅)按二楼标准计算,二楼按三楼标准计算;既有负一楼、又含架空层的,地上首层(住宅)按三楼标准计算,二楼按四楼标准计算;以此类推),二楼收取20%,三楼收取50%,减收免收部分由四楼和四楼以上住户平均分摊,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王先生表示,他记得相关办法明确电梯运行所需电费按户分摊,其中一层住宅是免收的,二层收取20%,三层收取50%,四层以上才全额收取。他之所以购买三层,就是为了无需分摊全额电梯运行费,可现在物业公司已经预收了一年每月每平方米0.5元相当于100%的能耗费。“地下室、架空层又不是住宅,不知这样更换物业公司、如此约定能耗费用是否符合规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湾沚区依据的也是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联合修订的《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芜发改收费[2017]493号)。

市发改委价格和收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该办法,“住宅电梯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电费的分摊,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实行单独列账,据实分摊。电梯运行所需电费按户分摊,一层住宅免收,二层收取20%,三层收取50%,四层以上全额收取(含四层)。”这里的一层住宅指的是从地面算起的居民住宅,但是如果业主和物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电梯费用如何分摊,那么约定在先,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记者从湾沚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了解到,慢城壹品更换物业公司及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备过案,如果业主签订了合同,视为认同约定。在此也提醒广大业主,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合同内容,如有意见及时提出拒绝签订,如签订程序不妥及时反映;另外能耗费每月每平方米0.5元只是预收的,一年后需进行公示按实分摊,多退少补。

二层电梯费也要全额收取?

无独有偶,市民陈先生(化名)也反映了小区电梯收费分摊问题。据陈先生介绍,他于2017年购买了柏庄观邸一套位于2楼的二手房,此后每年都会交物业费,但是从未与物业签订过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小区也没有业委会。因为有2层地下室,物业对他家收取的也是和四层一样的每月每平方米1.33元包含电梯能耗费的物业服务费。“不是没有约定的,二层只收取20%电梯费吗?”陈先生质疑道。

对此,安徽金亚太(芜湖)律师事务所沈楚雄律师表示,虽然陈先生没有与物业直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但是他购买了房子就表示继受了原来房主的权利和义务,享受了物业服务,履行了合同约定。如果小区成立业委会,聘请物业签订了服务合同,也代表业主与物业形成此合同关系。

市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小区物业在该处备案的都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期更改或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应在街道社区报备。经查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注明“小区公共能耗费按实按月按户向小区全体业主和使用户平均分摊交纳,空置房分摊能耗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该处从柏庄观邸物业了解到,该物业曾于2017年11月与小区首届业委会依法签订了2018年-2020年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并在延续,其中约定单一收取包含能耗费的物业服务费,对有负一、二层一、二楼住宅物业服务费也有具体约定。

柏庄观邸到底有没有业委会?目前物业服务合同到底如何约定电梯等能耗费?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柏庄观邸所在的城东社区了解到,该小区原业委会成员已经全部离职,将筹备改选新的业委会。在新业委会未选举产生之前,除涨价不执行,其他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按照2018年度物业服务合同执行。随后,在柏庄物业提供的该合同中,记者看到其中约定“高层、小高层住宅物业费:2018年度按照每月1.33元/平方米(无负一、二层的一楼住宅按0.83元/平方米、二楼住宅按0.93元/平方米、三楼住宅按1.08元/平方米、四楼及四楼以上全额收取……有负一、二层的一楼按1.08元/平方米、二楼及二楼以上全额收取)”。

该物业一位陈姓负责人介绍,这个物业费是包含电梯等能耗费的,作为市区首批承诺“合法经营、规范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他们会继续和低楼层业主做好收费解释工作。

对此,市物业管理处表示,如果柏庄观邸低楼层业主觉得目前电梯费用分摊不能接受,可待新业委会成立后及时反映,要求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中重新明确分摊比例。

记者 芮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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