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女检察官变身“爱心妈妈”
“我的检察官妈妈来了!”8月29日,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晓菲利用周末时间来到女孩宋小叶的家中探望她。据了解,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建立起涉刑弱势群体帮扶长效机制,对涉刑弱势群体以及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司法救助,派一名女检察官做“爱心妈妈”,减少未成年被救助人的“次生伤害”。
定期看望做好心理疏导
临朐女孩宋小叶今年8岁,是三年前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后,身心遭受重创。她的母亲在她1岁时便离家出走,父亲因涉嫌犯罪被羁押。宋小叶从小由奶奶抚养,生活非常困难,出事后逐渐变得沉默寡言,平时也不爱与人交流。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了涉刑弱势群体帮扶机制。检察院帮扶小组全力协调县民政、教育等部门,为宋小叶办理低保、解决学费,为她申请国家救助资金3万元,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在提供经济援助的同时,女检察官李晓菲自告奋勇当起她的“检察官妈妈”。
一开始,宋小叶不愿面对“检察官妈妈”。李晓菲想尽办法,带着孩子去县城游乐场等地玩耍,给孩子讲关于勇敢的故事。经过长时间的心理疏导和真情沟通,李晓菲成了宋小叶的朋友。今年的疫情让李晓菲格外忧心和着急,村里解除封闭后,李晓菲第一时间赶到了宋小叶家中,送去了生活用品和书籍。
多方救助涉刑弱势群体
近年来,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维护涉刑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一套涉刑弱势群体帮扶长效机制,对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涉刑弱势群体展开司法救助。近些年,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2件,发放救助资金37.6万元,其中向涉未成年人发放救助资金13.6万元,占比36%。
在对未成年群体进行经济救助的同时,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成立了“爱心妈妈”工作室,根据未成年人家庭实际状况,选派一名或数名女检察官担任他们的“检察官妈妈”,进行心理疏导,减少未成年被救助人的“次生伤害”,已先后为4名司法救助案件的未成年人指定“检察官妈妈”。此外,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已经接纳十余名先期为在押犯罪嫌疑人后期为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定期开展各项暖心活动,给这些特殊的孩子送去关心和关爱,为他们的成长护航。
文/图本报记者隋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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