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法官要有“菩萨心肠?悟空手段”

山东法制报 2019-12-06 14:17 大字

中国四大名著《西游记》中有两个人物(或者说是神佛)让读者印象深刻,一位是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一位是火眼金睛、嫉恶如仇的孙悟空。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救苦救难、普度众生,孙悟空手持金箍棒脚蹬筋斗云降妖除魔。人民法官在审判执行过程中面对的是满怀公正期盼的人民群众和觊觎不法利益的违法犯罪之徒,对于惩恶扬善、维护世间公平正义这一点来说,法官与菩萨、悟空有着相似之处。笔者认为,好的法官需要有“菩萨心肠、悟空手段”。

在佛家看来,观世音菩萨代表着慈悲和智慧,她(他)平等无私,救众生于水火,解众生之困厄;在尘世中,法官代表着公平和正义,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许,衡量着世间的是非曲直,是法律的执行者、公正的守护者。在菩萨眼中,世间万物皆平等,这恰恰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相合,作为一名法官,也应以“众生平等”的精神去适用法律、 裁判案件,不能有贵贱之分、 亲疏之别。法官的心中只能装着公平正义,法官的眼中只能看到百姓疾苦,法官的脸上只能透着法律的威严。

管子说:“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百姓所具命”的法律不应是冰冷的,正如前段时间热播剧《小镇大法官》中主人公王德忠法官所说:“法律是有温度的。”而法律的温度需要法律的执行者——法官来赋予。面对因种种矛盾走进法院的当事人,法官不应该是法律条文的机械式执行者,而是应怀着一副“菩萨心肠”,将法律讲明,同时也把情理说透,把法律的温度传导进群众的心里;应将司法为民宗旨贯穿于司法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用“四心”换取群众的舒心,用爱和责任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其实,广大人民法官,特别是终日与群众打交道的基层法官,正是以“菩萨心肠”为民排忧解纷,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翟树全扎根基层20年,默默奉献,清正廉洁,调解案件3000 余件;詹红荔用自己的爱心让那些迷途的少年重塑人生。在我身边也有一群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人民法官,他们心怀法治信仰,用带着温情的法律为群众解纷止争。他们都是时代的楷模、人民法官的代表,正是他们的付出和坚守,才有了中国法治的进步,才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法官的职责最终是要查明事实真相、维护公平正义,光有“菩萨心肠”还不够,“悟空手段”同样不能少。《西游记》中,任何妖魔鬼怪不管如何变化伪装,都逃不过孙悟空那一双火眼金睛,任何手段高明的妖怪也挨不住孙悟空金箍棒的雷霆一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案件的案情越来越扑朔迷离,案件的当事人为了能赢得官司,也会使尽一切手段蒙蔽法官的双眼,会找来各种关系,向法官施加压力,甚至有的当事人敢于暴力抗法,希望法官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判决。若是没有一双“ 火眼金睛”,如何从纷繁的证据材料、当事人陈述中分辨出个真假来?若是没有一身本领、满腔正气,如何能够顶住那些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依法裁判,如何能够在抗法暴徒面前不惧怕、不退缩,秉公执法?毋庸讳言,好法官所具备的本领不是一朝一夕炼成的,这需要经过专业知识的积累、专业思维的训练,经过数年办理案件的反复淬炼,方能拥有那样一双去伪存真、洞悉案情的“火眼金睛”。此外,还需要练就一副邪毒不侵的钢筋铁骨,培养“不取真经不回头”的法治信仰,养一身浩然正气,站得端行得正,方能让“妖魔鬼怪”望而生畏、闻声而退。

面临经济社会新常态、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不断增长的形势,我们每一位法官都应具备“菩萨心肠、悟空手段”,只有如此,方能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才能树起司法的权威,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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