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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协会发布“限酬令”演员片酬禁超成本40%

铜都晨刊 2017-09-25 14:02 大字

《求婚大作战》演员要求的片酬并不高,整体片酬占据制作成本的60%。

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若超出以上规定的话,剧方则需要“向所属协会(中广联制片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或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及中广联演员委员会)进行备案说明”。

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知名制片人、编剧等业内人士。在他们看来,《意见》的出台对市场来说必然是一件好事,但后续如何执行和监督,是否真的能够遏止住演员的高片酬,仍旧存在一定的疑问。

《意见》需配合后续监管

电视剧网剧由于片酬过高,导致制作费投入比例失衡的问题,在发布的《意见》中已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诸多业内人士认为该《意见》确实来的是时候。但看似提高了制作费比例,是否真的会令剧组重新选择演员,或者令演员主动自降片酬,对此业内人士却并不乐观。“现在一些演员片酬过亿,要么你加大制作费,要么你降低片酬。能有多少演员会主动降片酬,这个很难讲。”白一骢(《老九门》总制片人)表示。袁玉梅(《白夜追凶》总制片人)也坦言,该“意见”长久是能助于把艺人价格压下来,但在执行中依然面临困境,“因为艺人价格不只是制作方引起的,但戏总是要拍的。那如果有超过40%该如何办呢?谁来出面帮助约谈艺人来解决呢?亦不可能通过什么考试给艺人定价。”

而对于“超过比例需备案并说明情况”一项,业内人士所持意见也不同。汪海林表示,“报备”证明该《意见》注重到了影视创作的特殊情况,“比如我有一个戏,只有两个主要演员,一男一女,那他们是不是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呢?就是说制片上需要的话,我认为也是可以通融的。”而白一骢则认为,仍需要更详细的后续规定,“现在就是说超过要报备,但之后会怎样,这个其实不知道。如果只是报备一下,就接着让你超,那跟没有这个规定不是一样吗?后续如何具体执行才是关键。”

制作费失衡催生低劣作品

2010年,《剑侠情缘》以单集片酬30万签约谢霆锋担任男主角,这是当年最高的电视剧演员片酬。到2013年,知名编剧刘和平就已坦言,“现在已经有演员在电视剧拍摄时七天要价1000万,或者一天100万的情况。”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制片、导演、编剧、演员工作委员会甚至联合发出了倡议,希望业内自觉抵制攀比片酬的不良风气。而到2014年底,某门户网站白皮书就曾显示,赵薇、周迅、孙俪、姚晨、范冰冰等女演员片酬已达到每集70万-100万元;男星方面,谢霆锋、文章、黄晓明等则以每集60万-90万元站在第一阵营。四年内,明星片酬整整翻了至少2倍。

直到近两年,当红小鲜肉、知名演员天价片酬的现象似乎愈演愈烈。编剧高满堂不止一次的指出,“现在拍摄一部1亿成本的电视剧,要请到这些当红小鲜肉,片酬基本就在七八千万之间,只有两三千万留给导演、编剧、团队和后期制作。”由此算来,水涨船高的明星片酬目前已经开始占据整体制作成本的70%以上。《求婚大作战》的制片人也曾透露,张艺兴、陈都灵等年轻演员在剧中片酬要价不高,但整体片酬还是占据制作成本的60%。无疑,制作成本分配比例的逐渐失衡,也是导致大量制作低劣的作品出现的原因之一。

钱都花哪儿了?

一部电视剧的制作成本包括主创人员的片酬(导演、编剧、主演),制作费(前期筹备费,职员劳务费,各部门制作费:比如摄录美、服化道、吃住行等,其他演员费用,后期制作费用),税金等。其中演员的片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各不相同。

1、曹平(《甄嬛传》制片人):“大概占到总预算的三分之一吧,这个比例应该是合理的。现在可能要再多一点。”

2、赵毅(《那年花开月正圆》制片人):“《那年花开》投资4个多亿,演员片酬占35%,制作费用占55%,”

3、何静(《神犬小七》制片人):“我们的剧一直坚持片酬占总制作费的35%以内,但是我听到的很多剧片酬占比都是超过50%,甚至突破70%,剩下那30%是其他主创和制作成本,那样的剧将是一个什么局面呢?”

(张赫刘玮)

业内声音

汪海林(知名编剧)

片酬透明化需先行

我觉得这相对来是一个比较实际的《意见》,共同出台的这几个行业协会也是有权威性的行业组织,那这个事情的执行就还是要看行业组织本身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而且这也是一个机遇,让行业组织加强自身的建设,变得更加有效率、有威信力、公信力和执行力,这样的话行业组织才能真正把这个行业管理起来。不过这里面还有个很重要的,首先要解决片酬的透明化,才能够解决管理上的问题。我认为这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够解决的。还是要逐步来,不能太着急。

宋方金(知名编剧)

市场太大,很难“有剧必管”

《意见》是好的,但只能产生一定的约束,很难被彻底执行。市场是头猛兽,很难被关到笼子里。比如目前演员片酬居高不下,制作预算也做不到透明公开,这里边就还有一个可操作空间,无法做到监督管理;而且光监督制片方不行,也需要监督演员,演员还是稀缺资源,大家都会去抢。况且电视剧生产量太大了,很难做到有剧必管。所以高片酬只是“标”,不是“本”。“本”是要把假收视率、假数据等结构性问题管住。但我预计最近应该是双管齐下,关于《十四条》还会出台一些政策,市场一定会从无序走向有序。

邓细斌(《青云志》制片人)

明星还属稀缺资源

个人认为治标不治本。因为剧方需要考虑平台要求、成本回收、利润回报,那必然会对演员有要求。投资方也都是被平台绑架的,找不到好的流量演员,那广告、收视率也得不到保障,广告商不来,投资方也不会给这个剧多少价格,时间长了也不会有人再买你的戏了。说实话这个特别残酷。那当红小鲜肉基本上都是在一亿以上,什么样的演员,什么样的价格,投资压力太大,明星又是稀缺资源,想要约束还是挺难的。市场行为还是需要市场来调整,我们还是希望营造出公平竞争的氛围。

庞建(《春天里》制片人)

制作质量、成本需提高

我觉得是非常及时的。现在最主要的还是哪些高片酬的演员愿意跳出来,主动提出降片酬合作,毕竟如果以后死抱片酬,市场也不一定会像现在这样好。不过其实高片酬也不能一味怪明星,如果他们演的戏确实有收视、有流量,现在本身平台也很少,资本也不是傻子,就造成了资本逐利,片酬必然水涨船高。那我就值1个亿,我为什么要降到6000万呢?这都要看投资人的眼光,很难直接去界定一个很理性的定价。所以好的、有收视率的演员,依然还会受到追捧,那制作方是不是能匹配演员达到这么高的制作成本,说实话还要继续协调。

何静(《神犬小七》制片人)

需警惕片酬造假

我觉得这是最科学的演员片酬管理方式。不过实施难度的确很大,片酬造假情况会很快呈现出来。如果违背这个规定只是备案说明,那这个《意见》就只是一种愿望了。如何防止和杜绝造假,如大小合同等,是值得警惕的问题。期待四家机构下一步要把监督落实到位,与《意见》匹配相应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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