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声不再 宁泽涛退役引发的思考
宁泽涛(资料图片)新华社发2016年,宁泽涛(中)参加里约奥运会后回到北京。(资料图片)新华社发2016年,宁泽涛获得“年度最佳男运动员奖”。(资料图片)新华社发
宁泽涛告别泳坛,看似猝不及防,但其实早已埋下了伏笔。2015年世锦赛大红大紫之时遭遇的代言风波,使得他从云间跌落。许多人相信,如果不是因为与国家游泳队“交恶”,宁泽涛的职业生涯绝不会在26岁生日当天画上句号。如今再去评判谁对谁错已无必要,但宁泽涛的退役足以警示未来,如果“人性化”的管理仍只是空谈,那么未来依旧会出现类似的事件。
宁泽涛退役
是一种双输局面
竞技体育并不靠脸吃饭,但如果既有成绩又有颜值,那无疑将“加分”不少。从这一点来说,宁泽涛是幸运的,20岁打破亚洲纪录,21岁收获亚运会四金,22岁站上世界之巅,他的“前三步”如同完美的剧本,加之帅气的外表,一时间成为千呼万唤的宠儿,然而悲剧的种子也就此埋下。2015年世锦赛夺金后的代言风波,让他站到了国家游泳队的对立面,被迫搬出公寓、饭卡被消磁、训练没有教练……这一系列行为让宁泽涛最终面对电视镜头时愤怒地说出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狠话。
诚然,宁泽涛遭遇的代言风波与其成名之后的不理性、不成熟行为有很大关系,但他争取正当利益的行为本无可厚非,却最终被开除出了国家队。尽管宁泽涛在退役声明中称“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但这绝对是一种双输的局面。
诸多巨星都曾卷入代言风波
代言风波在中国体坛并不少见,林丹被拒绝参加羽超、易建联的“扔鞋门”以及孙杨的领奖服事件,国内近年来出现的体坛巨星几乎都曾卷入到类似的争议当中,最后的结局却是因人而异。2003年,由于自己的个人赞助商与中国男篮的赞助商是直接竞争对手,姚明起诉中国男篮的赞助商侵犯了个人肖像权,此事由于牵扯到国家队利益,姚明只索赔1元钱,看得出他看重的是结果而不是赔偿金。最终在中国篮协的居中协调下此事妥善解决,姚明的个人利益得到了保护与认可。这是国内运动员维护个人利益的一次经典案例,姚明之所以理直气壮,是因为肖像权在《民法通则》中有明文规定,而大多数国家队的集体商务开发权益如何分配,在现有的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为此,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关于对国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试行合同管理的通知》。不过,该《通知》并没有将矛盾消除,对于那些大腕来说,还是希望能自主掌握个人商业开发权,而不是被国家队“捆绑销售”。
中国体育需要人性化管理
昔日,刘国梁在谈及宁泽涛事件时,透露了他对待国乒选手的态度:“不管是他们出名、挣钱了,还是体现了自己的价值,只要是对他们好的,不违反原则的我都支持。因为我太了解运动员的不容易,我经历过这些,我知道他们在高峰期能坚持多久,要付出多少努力才能得到。我们一定要保护他们,甚至帮着去争取,这样他们才有更多的动力,才会继续奋斗,双方的感情也才会更深。”
刘国梁的态度之所以被外界点赞,就是因为顺应了中国体育的发展,中国体育在前行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更为科学的训练,也同样需要更加合理的规章制度,更加人性化的管理。如今,从国家到地方纷纷在进行体育协会实体化工作,这是中国体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只有当体育真正回归社会、回归大众才能更加健康发展,代言风波等一系列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首席记者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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