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工资帽”细则公布 职业联盟拟明年成立 中超国内球员个人薪酬 最高不得超过 税前1000万元

兰州晨报 2018-12-21 05:30 大字

据新华社上海12月20日电 20日,2018年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总结大会在上海举行,会上公布了“工资帽”等新政细则,足协还将推动职业联盟在2019年挂牌成立。

会议最受关注的当属“工资帽”等新政。中国足协准入审查部部长何玺介绍说,中超球员薪酬支出占俱乐部总支出比例限额将逐年下降,2019年至2021年分别为65%、60%和55%。中超国内球员个人薪酬(不含奖金)最高不得超过税前1000万元人民币。参加2019年亚洲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预选赛的国家队球员在个人最高薪酬限额基础上上浮20%执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国足协新备案的合同按限额签订;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员,待现有合同到期后再按限额重新签订。

2019年至2021年,中超俱乐部支出最高限额分别为12亿、11亿、9亿,中甲俱乐部则三年都为2亿。俱乐部投资人注资限额,中超分别为6.5亿、5.6亿和3亿,中甲为1.1亿、1.0亿和0.9亿。在亏损限额方面,中超分别为3.2亿、2.9亿和2.7亿,中甲为0.7亿、0.6亿和0.5亿。

俱乐部全年奖金总限额方面,亚冠的赢球和平球奖金分别为600万元每场和200万元每场,中超为300万元每场和100万元每场,中甲为100万元每场和30万元每场。

何玺介绍说,经各俱乐部共同商定,对于超过各限额指标的俱乐部,将给予一定限制措施,包括警告、限制引援名额和扣除积分等。

此外,中国足协还将继续加强对“阴阳合同”的治理,包括俱乐部自查、足协稽查和移交税务机关处理等。违规俱乐部将受到扣除联赛积分、取消准入资格的处罚,违规教练员、球员将受到一至三年禁赛处罚。

另据何玺介绍,2019年起,申请中超、中甲准入的俱乐部在报名大名单中应有本俱乐部培养的U21球员。鼓励中超、中甲俱乐部建立国际青训中心,输送青少年球员赴国外训练比赛。申请中超准入的俱乐部须拥有一支女足球队,并参加女超、女甲或女乙联赛。女超俱乐部每年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不高于3000万元。

在2019年中超U23球员政策方面,首发1人,出场3人次,国家队征调可获相应减免。决定联赛名次办法中,积分相等球队间,在比较相互间积分、净胜球、进球数后仍相等的,将按权重比例计算预备队、U19、U17、U15、U14和U13联赛成绩,排名靠前者,联赛名次列前。外援政策与上赛季保持一致。

中国足协副主席李毓毅在总结2018赛季职业联赛时宣布,中国足协将推动职业联盟在2019年挂牌成立。

“具体体现在双方对于职业联赛的‘五权’划分上,即中国足协享有所有权、监督权,职业联盟享有管理权、经营权和利益分配权。”李毓毅说,“经过前期努力,职业联盟筹建取得了一定成果,现阶段筹备设立的职业联盟将由中超、中甲32家俱乐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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