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门口店铺卖电子烟何以屡禁不止
辛辣点评
□浙江钱夙伟
陕西西安一学校门口的文具店摆摊让学生抽奖,一次一元,奖品有玩具枪、电子烟、电子烟油和现金等,一名五年级学生为抽奖花了200多元。(据《华商报》12月16日报道)
且不说抽奖已经有违规之嫌,更可恶的是,这些奖品中居然还有电子烟、电子烟油。电子烟公然在小学门口的文具店兜售,足以表明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仍十分的突出。事实上,小学门口店铺贩卖电子烟的现象屡禁不止,在不少地方仍是普高现象。
问题无非出在两个方面。一是净化学校周边环境问题,未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重视。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许开设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成人用品店、桑拿洗浴房等经营项目,已经有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有害商品,更是在净化范围之内。学校周边的经营者公开向学生出售电子香烟,表明《未成年人保护法》并没有落到实处。
二是监管不力,让电子烟有了危害未成年人的空间。据称在我国,电子烟不是烟草类产品,也不属于药品、非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大多数电子烟处于“三无”状态。因此目前国内电子烟市场尚缺乏统一的产品标准、安全评估和监管体系,也没有一个特定的部门对其实施监管。但其实早在2003年,我国正式签署了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它实物”,就包括电子烟这种产品。电子烟公然在校园周边销售,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显而易见。
研究发现,44%尝试过电子香烟的非吸烟青少年表示,他们打算在第二年尝试吸传统香烟。而我国吸烟低龄化趋势明显,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危害尤其不容忽视。而且,电子烟的液体中含有兴奋剂和香精,可能会产生一些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电子烟处于监管的空白和盲点,凸现出不少执法管理部门既缺乏控烟的紧迫感,更缺乏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因此,遏制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危害,首先要追究的是监管部门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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