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落实低保政策 撑起生活“保护伞”

泰安日报 2015-01-14 14:45 大字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马骏)2014年,泰安市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为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通过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泰安市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当地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1%,农村低保标准增长625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65%,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撑起了生活的“保护伞”。

在实事落实中,泰安市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城市低保方面,泰安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新泰市、肥城市的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70元;宁阳县、东平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4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月标准的65%以上。农村低保方面,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新泰市、肥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宁阳县、东平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80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月标准的65%以上。

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9970户、152396人,发放低保金3.45亿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1605户、2290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613.73万元,人均补差306元;农村低保对象78365户、12948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69亿元,人均补差160元,提前完成了实事工作确定的各项目标要求。

同时,泰安市还全面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全市共有26015人签订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市3735个村96287户低保对象完成了集中复核,3745个低保公示栏进行了低保长期公示,有效提升了全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马骏)2014年,泰安市把“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列为为民要办的实事之一。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通过上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泰安市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当地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1%,农村低保标准增长625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城乡低保标准的65%,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撑起了生活的“保护伞”。

在实事落实中,泰安市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明确规定,在城市低保方面,泰安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新泰市、肥城市的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70元;宁阳县、东平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44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月标准的65%以上。农村低保方面,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新泰市、肥城市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宁阳县、东平县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280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月标准的65%以上。

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9970户、152396人,发放低保金3.45亿元。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1605户、2290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7613.73万元,人均补差306元;农村低保对象78365户、12948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69亿元,人均补差160元,提前完成了实事工作确定的各项目标要求。

同时,泰安市还全面开展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全市共有26015人签订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承诺书》,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全市3735个村96287户低保对象完成了集中复核,3745个低保公示栏进行了低保长期公示,有效提升了全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新闻推荐

新泰评审 《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张中乾)近日,新泰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暨《乡村旅游总体规划》评审会召开。 此次会议上,评审小组在审阅了《新泰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暨《乡村旅游总...

新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新泰市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