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小投资大回报”陷阱非法吸收存款2500余万元

拂晓报 2018-12-11 11:12 大字

被告人以“小投资,大回报”为诱饵,骗取48名被害人2500余万元的财物。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起非法吸收存款的案件。

2012年7月至2014年11月间,被告人王某伙同被告人祁某以经营太阳能、筹建公司等需要资金为由,通过在互联网上宣传、员工互相介绍的方式,以2%、2.5%不等的月息为诱饵向投资人陈某、汪某等48人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2535.01万元。埇桥区人民法院以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祁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祁某共同退赔48名被害人钱款人民币2188.15万元。祁某不服上诉至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宿州中院经查认为,二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法院予以确认。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祁某及其辩护人、原审被告人王某均未提交新的证据。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冲锋 王晓红)

新闻推荐

宿州一小“红领巾”特色教育培养新时代好少年

连日来,市第一小学突出“红领巾”特色教育,培养“红领巾”小主人、“红领巾”小喇叭、“红领巾”小百灵、“红领巾”小健将...

宿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宿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