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华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梁宗安教授:这些情况可以接种 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昨日,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截至9月25日22时,全市18岁及以上人群累计接种32998098剂,其中,第一剂16694854第二剂15873077。12-17岁人群累计接种1747085剂,其中,第一剂904869,第二剂847216。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梁宗安教授对市民存在疑问,拿不准是否可以接种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呼吁: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
可以接种的情况:
1.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
2.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
3.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4.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
5.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
6.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
7.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
8.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
9.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
10.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
11.肺结核不是活动期。
12.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
13.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
14.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
15.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
16.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
17.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
18.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19.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0.恶性肿瘤术后超过3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2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
2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
23.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
24.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25.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26.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
27.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
28.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30.月经期。
31.侏儒症。
本报记者 王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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