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化解矛盾促和谐
本报讯(通讯员 薛俊廷 张翔雁) 2019年8月,施某领取到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2017年3月,施某的儿子驾驶二轮摩托车被驾驶无牌机动车的王某碰撞致死,莒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施某各项赔偿费用50万元。王某一直未进行赔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王某外逃,无财产可供执行。儿子的意外死亡、判决的赔偿款不能兑现,致使施某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顿,针对上述情况,莒县人民法院主动核查,向县委政法委申报实施国家司法救助,缓解了施某一家生活困境。
2019年,在上级支持下,莒县县委政法委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广泛发动政法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筹集救助资金,为51名受害人及家庭发放救助金118.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莒县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县委政法委积极争取救助资金和社会力量支持,县政法各单位不断规范司法救助告知、申请、申报、发放环节,构建起多元化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展现了司法的温情,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受害人家庭的生活困难,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自2015年以来,共为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19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7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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