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幸福养老新密码 钦州市2018年养老服务工作纪实

钦州日报 2019-01-10 10:04 大字

本报记者 尹莉莉

新建的钦北区那蒙镇屯周敬老院 市民政局供图

老少同乐,喜笑颜开 市民政局供图

“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是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如今,在钦州,这一梦想正逐步变成现实。

日前,全市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试运营,钦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开启了钦州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新起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成立,对我们老年人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很赞!”在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接受医务人员量血压服务的退休干部陆海秀笑容满面地说。

近年来,更贴心、更个性化的养老服务,让钦州市广大老年群体感受到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尤其是2018年以来,钦州市在做好基本养老保障的基础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养老服务业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政策发力推进项目建设

2018年,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等涉及养老服务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为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此外,市民政、公安、卫计、质监、食药监督和老龄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2018年钦州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各养老机构的业务能力、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运营情况进行摸底和评估,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

钦州市把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养老服务业重点,以项目建设为引擎,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一期)、市老年公寓养护楼、市社会福利院老年服务大楼,灵山县养老中心养护楼、浦北县综合福利院老人养护楼……一批养老机构建设项目相继立项开工。全市5家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向社会公布,养老院实行星级管理,服务更优化,更完善。

创新模式打造星级服务

走进钦北区鸿亭街道小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书画阅览室老人们在挥毫泼墨、探讨书法,娱乐活动室里工作人员正耐心指导老人使用健身器材,音乐舞蹈室传出阵阵歌声……欢乐幸福洋溢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角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揭牌运行后,将为社区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托管、应急救助、精神慰藉、文化生活、助餐配餐以及家政、中介等服务。”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

如何让老年人幸福养老?这是钦州市一直探索的课题。如今,多元化的养老服务破除了传统养老模式的瓶颈,让老年人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为积极应对钦州市人口老龄化和居家养老短板问题,2018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钦州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方案》,全市选择10个社区启动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共安排试点经费800多万元。目前,除了钦北区子材街道沙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因新建项目未能完工以外,其他9个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具备了运行条件,并于2018年12月28日全部挂牌试运营,成为钦州市首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深化改革尽享新红利

如今,全市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的老年人享受养老保险金和公共服务优惠政策,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政策:80-89周岁每人每月2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浦北8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00元(浦北420元),高龄老人享受补贴政策让全市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不断增强。

2018年,钦州市还致力于助推养老服务向市场放开,推动了市社会福利院(颐养楼、老人服务中心大楼),市老年公寓养护楼、市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一期),钦北区屯周中心敬老院,钦南区大番坡镇年年丰中心敬老院,灵山县养老中心养护楼、老年公寓、灵城镇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项目实施了公建民营。

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钦州市还通过政府推动、政策驱动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市场,自治区出台了养老机构补贴政策,政策面覆盖全区。”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说。

对属于自建、购置房屋举办养老机构的,给予每张新增床位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租赁房屋且租期5年(含)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每张新增床位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公建民营的养老设施,由运营方全额投入装修和购置设施设备的,给予每张新增床位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星级养老机构按照入住老人能力等级给予每人每月60—160元不等的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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