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车绊倒老人算“交通事故”吗

老年生活报 2018-07-11 12:22 大字

日前,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21世纪国际公寓发生一起自行车撞伤老人的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了“事故”原委之后,真相却叫人“大跌眼镜”。

原来,“事故”的双方是一名3岁的儿童和一名花甲老大妈,而“肇事”的车辆竟是一辆儿童玩具车。

因双方认为是对方的责任,老人坚持要按“交通事故”来报警处理,不过,民警在鉴定了事故现场及 “肇事车辆”后,认为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无法认定为交通事故,于是将该起纠纷移交辖区派出所协调处理。

民警告知双方,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定儿童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所以该案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鉴于双方伤势不严重,为化解双方的矛盾,民警又联系了当地辖区派出所,由派出所对双方进行劝解,协调解决。梅建明本栏目由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协办

市南区法律援助专线

0532-83869148

地址:香港西路57号(汇融广场C座)4楼

新闻推荐

老汉索要“带孙费”获法院支持

案情2001年,老黄“升级”为爷爷,孙子的诞生给家庭带来了欢笑。此后,小黄夫妇又陆续生了女儿和小儿子。与很多爷爷奶奶一样,老...

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