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号“10·12”!剪除 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雇精神病人催债……警方揭秘赵振

半岛都市报 2019-11-15 01:20 大字

暴力讨债现场视频截图

警方缴获的涉黑成员斗殴器械

明地里是“优质企业”

却行强抢强占黑勾当

经赵振韶等人的粉饰和包装,“青城集团”在外人眼中是一家实力雄厚、业务广泛的优质企业,是一只收益稳健、前景广阔的潜力股。但在熟悉它的人、与它有“业务”往来的人看来,它的所作所为,实为以商养黑、以律护黑、以黑讨债的肮脏勾当。

城阳区的李某某原本经营一家工厂,过着别人羡慕的优越生活,但因向“青城集团”借款30万元,原本美好的一切随之发生改变。在赵振韶的授意下,一天夜里,“青城集团”的20余人闯入李某某工厂,强行抢走价值近百万元的精密设备,导致工厂丧失生产经营条件被迫停产、40多名工人随之失业。而因资金链断裂、拖欠工人工资,李某某的爱人被法院司法拘留。原本是企业家的李某某,现如今和妻子在一处建筑工地为工人做饭谋生。

为讨要债务,赵振韶授意其组织内重要领导成员田波带领“员工”到城阳某公司负责人代某某家中连续吃住28天,让代某某一家鸡飞狗跳、不得安生。代某某被逼无奈,只得将已经租给侯某某的厂房转租给田波。因为租期未满,侯某某不肯让出厂房,但在田波等人的多次恐吓后,侯某某不得已搬离。

李沧区某小区的物业原由A公司负责,后改为B公司,但双方的交接并不顺利。B公司便找到“青城集团”,在赵振韶的授意下,田波组织团伙成员通过推搡、殴打、撬门、拖拽等手段,强行进入小区并对A公司实施清场,其场面与电影中黑社会霸占地盘的行径如出一辙。双方争执、撕扯、对峙的过程引发群众大量围观,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讨要于某某的借款,赵振韶授意田波组织“员工”强行闯入于某某家中,霸占其住宅长达两年之久。警方也是以此案为线索,一层层剥去“青城集团”的合法外衣,让其违法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民警们调查发现,“青城集团”自组建以来,邪恶的触手延伸到青岛城阳、市南、即墨、胶州、李沧、开发区、崂山等区市,并向临沂等省内地市扩展,所到之处尽是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前期大量调查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10月,公安机关成立赵振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专案组,代号“10·12”。

企业化管理“黑组织”

建七级职务晋升机制

据了解,该案侦办以来,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该团伙骨干成员稳定、分工明确,是一个成员众多、层级清晰、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加强内部管理,“青城集团”设有成型的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俨然一副正规企业的姿态。

比如,对于团伙成员个人的“切身利益”,“青城集团”以其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次数、效果等为依据,给予相应的“工资”“奖励”;建立涵盖试用、初级、中级、高级等七个等级的职务晋升机制,让团伙成员有“成长进步”的空间。

比如,对于团伙成员集体的“行动模式”,“青城集团”制定了专门的外访催收流程、法务流程、财务流程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推行“标准化”“程序化”“专业化”作业,大有将此番“事业”做大做强的“壮志雄心”。

比如,对于团伙成员日常的“教育管理”,“青城集团”设有晨会、点名、训练等制度,表面看似正规,但如果了解到打沙袋是他们的训练科目、“听从指挥、能打能胜”是他们的训练口号,你心里也会对他们的训练目的打个问号。

“每人带个酒瓶子、都分散开,我点了鞭你们就往院子里扔瓶子,扔完就上车。听我统一指挥,大家都明白了吗?”这是曾经发生在即墨区某别墅外的一次讨债行动,团伙成员的行事风格,与战前动员颇有几分相似。当问及为何这样安排时,团伙成员告诉民警,放鞭时屋里的人一般都不敢出来,扔瓶子既伤不到人又能起到震慑作用,这是他们反复尝试后总结出来的“套路”。

在招聘时,“青城集团”也有其特殊喜好,如“有前科”“有文身”“有讨债经历”等等。这些正常公司避之不及、忌惮三分的标签,在“青城集团”却成了面试选拔的加分项,由此可见这家公司的与众不同,其本质是打着公开招募“保安员”的名义笼络“打手”“讨债员”。

王某某曾在“青城集团”的华安保安公司担任保安队长,发现公司有违法犯罪问题后辞职被拒,无奈之下只得自行离岗。为要回被拖欠的工资,王某某向劳动保障等部门反映问题,换来的却是“老东家”的两次殴打。第一次被打后,王某某心怀恐惧、主动搬了家,但却没有避免再次被殴打。

对待曾经的员工,“青城集团”是“该出手时就出手”。在审讯中,也有嫌疑人向民警供述,自己主动离职后索要工资未果,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后便接到“老同事”的威胁电话。

建律师事务所“护黑”

雇精神病人恐吓讨债

“‘青城集团’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被抓的犯罪嫌疑人中有两人是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们依仗着自己熟悉法律、掌握政策,处处为警方调查制造障碍,甚至在被抓后依旧无所畏惧、对抗调查。”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青城集团”还特意雇了一名精神病患者,遇有“难缠”的追讨对象,“公司”总安排他冲在前面,这样既能起到震慑恐吓效果,更能以精神病为挡箭牌逃脱法律制裁。

据该团伙成员胡金亮回忆,赵振韶在对“员工”的培训中曾宣称自己参加过全国催收不良资产大会、学过如何催收不良资产,说“公司”处置的不良资产都有法院判决、有债权催收委托书,给大家灌输催收是“新兴产业”、具有“合法性”的思想。

关于催收的方式方法,赵振韶则鼓励“员工”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尽可能给欠款人制造压力,只要能快速追回债务就可以。而对于催收回的钱款,“公司”会按比例给“员工”做“奖励”,并给“员工”描绘出“三年买车、五年买房”的美好愿景。

为逃避打击,“青城集团”在对其“员工”的日常管理中反复强调,“被抓后不能随意说出公司的内部结构和人员分工,不该说的不能说、不乱说”,还怂恿“员工”将违法犯罪事实说成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

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青城集团”在公司显要位置设有公示栏,用于公示对“员工”的奖惩情况,以起到“振奋士气”“鼓舞斗志”的作用。而他们的奖励对象除“行动”中的积极分子,还包括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负隅顽抗的顽固分子,不少“员工”都曾受过奖励。团伙成员万博在一起暴力讨债行动中与追讨对象发生冲突被刑拘,“公司”不但去看守所为他存生活费,还在其被释放后给了奖金,并多次在会议上对万博提出“表扬”,给团伙成员以“示范”作用。

团伙头目熟知公检法

擅长伪装进行反侦查

团伙头目赵振韶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对公检法的侦查手段、办案套路一清二楚,颇有“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意味。被捕前,他住在用别人信息登记的出租屋内,出入靠帽子、口罩伪装,加之其一直坚持健身,这番乔装打扮后50多岁的中年人成功变身二三十岁的小伙子,极大迷惑了办案民警,民警曾一度认为其为赵凯(赵振韶的儿子)。为确认嫌疑人身份,蹲守民警故意创造机会与其打了个照面,通过脖子上的皱纹、鬓角的白发确定就是赵振韶。

“赵振韶是1977年恢复高考后的头几批大学生,曾经是公务员,后来下海经商,极其自律,落网前几天依旧坚持健身。想让他交代自己的问题,难度可想而知。”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赵振韶被捕后一直声称自己是无辜的、警察抓错了人,不配合警方调查。而团伙其他骨干成员落网后,几乎都是一副一问三不知、爱咋咋地的架势,即便在监控视频、手机短信等证据面前依旧百般抵赖、拒不认罪。

案件的突破口来自团伙的一名骨干成员。他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熟悉团伙首要分子、了解团伙组织架构、直接参与违法犯罪,他供述的违法犯罪事实,让专案组进一步掌握了案件侦办的主动权。

采访期间,不少民警向记者提到审讯中的一个有趣现象。因为直接参与暴力讨债的团伙成员人数众多、流动性大,经常老人走、新人来,不少人入伙后还没被“同事”们熟悉就离开了。因此,犯罪嫌疑人供述同伙时,有的叫不出对方姓名,只知道其相貌,有的张冠李戴错把张三当成了李四,极大迷惑了警方侦查办案。

“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一名来自即墨鳌山卫的‘员工’多次参与暴力讨债。那段时间,我们根据这个信息反复比对但没对上号。最终将其抓获时,这个‘员工’向警方坦白,自己是崂山王哥庄人,见公司不干正经事怕东窗事发,便多了个心眼,一直谎称自己是即墨鳌山卫人。”

文/半岛记者孙桂东通讯员青公宣图/警方提供

这是一只披着羊皮的恶狼,它对外号称“青城集团”,本质却是家未经注册审批、彻头彻尾的冒牌企业;它以律师事务所、保安公司、财富公司、物业公司等做伪装,干的尽是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破坏生产经营等伤天害理的坏事……

记者带您走进“10·12”专案组,看看民警们如何识破伪装、拨开迷雾,深挖彻查以赵振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丑恶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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