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隐患280余处 整改20余处 立案7起胶州市专项整治保健食品

金胶州 2018-12-12 07:19 大字

□金胶州/我爱金胶州/金胶州数字报通讯员孙泉

近日,市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效解决指挥部召开了保健食品整治专题会议,部署加强部门联合和执法联动,围绕当前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各部门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当前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细化明确各责任部门整治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全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专卖店、药店、大型超市、会议营销及直销企业、医院、诊所、卫生室负责人参加了专项整治会议。会议要求,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批准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组织生产,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等行为;经营企业是否无证经营,是否严格执行购销存记录,是否夸大宣传,是否利用会议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等。

全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市食药监局由1名稽查大队长带队,从机关各监管科室抽调8人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逐个镇办依次排查的办法,进行集中督导检查。同时将保健食品经营业户经营其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一并纳入整治范围,进行“一揽子”监督检查。

截至12月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检查全市98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5家大型商超、44家药店、14家保健食品专卖店、11家会议营销企业、12家卫生室、7家诊所、4家孕婴店、1家医院。共发现保健食品安全隐患280余处,现场整改20余处,立案7起。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经许可经营保健食品;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无法提供保健食品的产品批准证书、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企业和供货合法性证件等材料;未按产品批次索取保健食品检验报告;索证材料未加盖供货方公章;未设专柜销售保健食品,未在专柜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字样;未建立岗位人员培训记录;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超期;未建立企业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等。目前,专项整治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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