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第一检查组赴灵台县检查工作

平凉日报 2019-01-14 11:31 大字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2018年12月,农业农村部牵头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平凉市按照国家和省上安排,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协作机制,联合开展了执法检查,并于近期派出检查组,赴七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1月9日,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第一专项检查组由市农牧局分管领导带队,对灵台县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灵台县什字镇水晶村、梁咀村姚家沟村,朝那镇西张村、三里村、马寨村,上良镇合集村、荣旺村等3个乡镇8个村,现场检查小百货店、小批发店、小便民店等食品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点8个。通过仔细察看方便食品、“五毛”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制品的包装,核对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翻阅电子发票,查验相关证件资料,问询临期食品处理和近年来下架货品情况,听取县乡镇监管人员情况汇报等方式,对灵台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现场检查中,在什字镇姚家沟村“曹拴才便民店”发现超过保质期食用小苏打13袋、香腊香脆肠10根,货值29.5元,督促县乡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销毁,并发出了执法检查意见书。

检查组要求灵台县要高度重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假冒、侵权“山寨”、假货、“四无”、劣质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检查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识假辨假能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要求县农牧局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作用,及时收集汇总报送相关整治信息,充分发挥县商务、公安、工商、食药监、科技和供销合作社等部门的行业监管优势,加大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农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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