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普市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越南广宁讯越南政府总理日前下发407号决定,认定广宁省锦普市完成2018年新农村建设任务。
该决定指出,对照2016-2020年越南新农村建设标准的19项标准共49个指标,锦普市均已达标或超标。锦普市主要基础设施发达;交通道路、用电和电信系统均能满足生活和生产需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良好;人均年收入超过4100万越盾;就业人口的就业率达到95%以上;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口比例达86%;在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实现普及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的投资得到保障;政治社会体系健全;安全秩序保持稳定。
锦普市及下辖共和、锦海和阳辉3个乡致力于2020年成为越南新农村的模范,人均年收入超过5000万越盾。
(以上由越南广宁传媒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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