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奇百怪的写作习惯 ■夏学杰

西安日报 2019-08-17 02:46 大字

怪作家作者:【美】西莉亚·布鲁·约翰逊译者:宋宁刚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9年3月

作家们如何激发自己的灵感?席勒有意将苹果放坏,因为这种“芳香”能带给他灵感。司汤达写《帕尔马修道院》时,“为了获得正确的语感,我每天早晨读两到三页的民法典”。而黛安·阿克曼发现,只有将自己置身在肥皂泡沫中,创造力才能得到解放……

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前言》中记:“一次我听他(钱钟书)在电话里对一位求见的英国女士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话虽如此,但是若还能知道蛋是如何产下的,也是有用处的。

美国当代女作家西莉亚·布鲁·约翰逊所著的《怪作家》,是一本讲述作家奇奇怪怪的写作习惯的书。本书有点八卦性质,但是,写作之人看后大概会有所启发——了解他人的写作之法。

如何激发自己的灵感?有一次,歌德去拜访席勒,发现这位朋友出去了,便决定等他回来。在等待的时间里,歌德坐在席勒的书桌前匆匆记下些笔记。这时,一股奇怪的恶臭使他不得不停下。歌德循着气味找到了源头——席勒书桌的抽屉。歌德打开抽屉,发现里面有一堆烂苹果。迎面扑来的气味如此有冲劲,把歌德弄得头晕。他赶紧走到窗户跟前,去呼吸新鲜空气。席勒的妻子夏洛特说,席勒有意将苹果放坏。这种“芳香”能带给他灵感。“没有它,他就没法生活或写作”。

司汤达在写《帕尔马修道院》时,每天先读一份政府文件。在给巴尔扎克的一封信中,司汤达写道,“为了获得正确的语感,我每天早晨读两到三页的民法典”。毛姆在投入新小说之前,有一个读伏尔泰的《老实人》的仪式。他解释道,“这样我的脑海深处便有一个明晰、优雅和机智的标准”。

还有更奇葩的,喜欢在洗澡时写作。黛安·阿克曼发现,置身肥皂泡沫中,能让她的创造力得到解放。她回忆道,“有一个夏天,我懒洋洋地倚靠在浴缸里,写了一整部诗剧”。朱诺·迪亚斯是另一位在浴室中找灵感的作家,但他并不进入浴缸,而是坐在旁边写作。

营造适合自己的写作环境。“一个女人要写小说,必须有钱和一间她自己的房间。”在伍尔夫的随笔《一间自己的房间》中,这句话出现过多次。可见,伍尔夫对于写作空间的重视。席勒并不总在夜里写作。如果在白天拿起笔,他会把房间弄得很昏暗。书房的红窗帘依然闭掩。阳光透过织物照进来,为工作提供了一个亮度很低的环境。而狄更斯无论在哪儿,都会调整周围的环境,以适合他的需要。他要求他的书房在每个地方都有同样的设计,而且这种偏好不限于书房。每到一个新地方,他会在入睡前安排好一切,从家具到行李。伊莱扎·林恩·林顿回忆说,狄更斯甚至连床的朝向都特别讲究,一定要是南北朝向。她说,“他以一套有关地电流和正电或负电的论证来支持他的异议。它可能只是一个幻想,但对他来说,足够真实”。

强迫自己每天都写。安东尼·特罗洛普极其遵守纪律。他的工作时间始于早上五点半的一杯咖啡。之后的三个小时,他会写新东西或重读草稿。写作的时候,他强迫自己每十五分钟写两百五十个字。他看着表,追踪着时间和他的创作量,以保持这一速度。斯蒂芬·金每天写两千字,无论用多长时间,总要达到这个量。托马斯·沃尔夫每天不完成一千八百字的目标,绝不停笔。斯坦贝克一度每天写三千字,后来逐渐降到两千。坚持每天写,这就是保持写作状态,这就像运动员坚持训练比赛一样,时间长不比赛,手就生了。

作家必须具有很强的自控力,否则,很难将孤独的写作坚持下去。一位报社编辑说,他们不用坐班,但是在家工作的同事,通常是天天刷微博,两周一篇稿子也交不上来。

为了避免任何外出的诱惑,雨果将自己的衣服锁起来,除了一个灰色大披肩。他买了一件一直可以到达脚面、只适合在室内穿的针织衣服。几个月时间里,它就充当了雨果的制服。

对于写作条件的要求,也因人而异,有的人非得在书房里写作,有的人随时随地都可以写。杜鲁门·卡波特在充分斜倚时才能创作。他声称,“我完全是个横向作家”。一般人是在结束工作后才躺到床上或沙发上,而卡波特却是在这里开始他的工作时间。一本笔记本枕在膝头,供他书写。一杯咖啡和一支烟,总是伸手可及。“我得一口一口地抽,一点一点地抿。”他说。一天下来,他的姿势保持同一,但饮品有所改变。咖啡喝完后,会换成薄荷茶,之后是雪莉酒,到一天结束时,他已一杯马提尼在手。

伍迪·艾伦十六岁时在纽约的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一份课后工作,他便设法在搭地铁的时候写作。他回忆道,“我边拉着吊环站立,边取出铅笔,等我出地铁时,我已经写了四十或五十个笑话……好些年都是每天五十个笑话”。

梭罗曾说,散步是一种高贵的艺术,鲜有人掌握。梭罗在步行中获得了大量灵感,华兹华斯也热衷此道。据梭罗说,华兹华斯的仆人有一次把一名访客带到诗人的书房,不过又指出,“他的书房在户外”。托马斯·德·昆西曾估算,华兹华斯一生所走的路大约有十八万英里。在乡间漫长的远足中,华兹华斯创作了大量韵文。

因为不会开车,华莱士·史蒂文斯步行去上班。他在一家保险公司当副总裁。从他家门口到公司办公室,大约有2.5英里距离。在上下班往返路上,史蒂文斯会写诗。有一次接受《纽约时报》采访,他说,“在我能全神贯注的时候,我写得最好。而在我走路的时候,我最能做到全神贯注”。史蒂文斯把他的诗记在纸条上,到了办公室,就交由秘书打出来。

与他人散步不同的是,狄更斯经常需要快速行走。狄更斯给他的朋友约翰·弗罗斯特写信说:“如果不能快步地走很远,我就要爆炸和毁灭。”

大多数作家是独行侠,他们喜欢宁静,能够独处,因为深入的思考,必须是在宁静的空间里才产生。1926年,劳伦斯在意大利时,他朋友阿道司·赫胥黎刚买了一辆车,提出把旧的那辆转给他。但劳伦斯对车没兴趣。后来,劳伦斯在一封信中说:“静静地步入松林之中,坐在那里做一点我做的工作,还有什么比这更为愉悦的事。为什么要跑来跑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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