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期食品成热门生意你会买单吗?
◎本期主持:曹雅欣
◎点评嘉宾:
评论员拾秋
百家号中国食品报官方平台
闹玩洋行负责人陈广波
微信公众号35斗
评论员余明辉
评论员子瑜
评论员张玉胜
新快报李英锋
◎委托人:陈先生
◎方式:读者来电
◎话题:临期食品是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严格地说,临期食品属于符合保质期要求的安全食品。临期食品成生意,你怎么看?
1升装的啤酒20元2桶、日本进口麦片50元两大袋、原价149元的德国进口牛奶只要99元……因为产品临近保质期,原本市场价格较为昂贵的一些进口食品,在临期食品折扣店里“摇身一变”成了物美价廉的抢手货,吸引了许多消费者。
近年来,不论是线下悄然涌现的进口商品折扣超市,还是线上网店乃至购物APP,销售临期商品已经成为一个热门生意。有的商家甚至直接打出了“越临期越便宜”的口号,用剩余的保质期限来决定商品价格。
临期食品怎么成了热门生意?临期食品价格如何制定?临期食品市场如何更加透明?
观点A 值得鼓励的商业行为
临期食品不是过期食品,而是保质期限临近,商家为了避免临期食品变成过期食品,通过降价促销商品。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临期食品也较为划算,这些临期食品并没有过期,还有较长的保质期,质量并没问题,现在价格比原价低了不少,这让这些临期食品也大受消费者青睐。
●评论员 拾秋
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属于安全食品的范围。只要商家能保证食品的安全,将临期食品降价出售,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其实是双赢。对于商家来讲,临期食品如果不能在保质期之前卖出,就只能扔掉,连成本都无法收回,降价出售既可以减少损失,还能避免浪费。对消费者来讲,能以实惠的价格买到心仪的商品也是一件乐事,既满足了部分消费者对商品性价比的追求,同时临期食品也不影响食用。
其实,将临期食品降价出售,是商家差异化定价的一种营销策略,在差异化定价中实现利润最大化,且有效避免了资源浪费,是值得鼓励的商业行为。
●百家号 中国食品报官方平台
食品流通一般会经过品牌商或进口商—经销商—零售商等多个环节。通常情况下,线下商超和线上电商为了降低库存积压风险,不收超过保质期限1/3的国产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1/2的进口食品。以一年保质期的食品为例,国产商品过了生产日期往后的4个月,进口商品过了6个月,往往就不能进入常见渠道售卖。
临期食品属于安全食品范畴,临期不同于过期,实际上是处于即将到达保质期之前的临界期。剩余日期短则几天,长则数月,为购买者留出一定的享用时间,加上价格相对便宜,这些临期食品受到部分消费者的青睐。在一些商家眼中,这恰恰是商机所在。
观点B 解决“临期”减少食品浪费
如何处理临期食品,一直是令众多企业头痛的经营难题。据统计,全球每年浪费的食物价值接近上万亿美元,而临期食品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临期食品市场的出现,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盘活企业库存,减少食品的浪费。
●闹玩洋行负责人 陈广波
我有一个朋友2009年毕业以后一直在国内某知名的橄榄油代理公司工作,因为这份工作,身边的小伙伴们都用上了这种高大上的木本植物油。后来,她跳槽去了一家葡萄牙橄榄油品牌公司,有一次,我收到了她寄过来的一箱橄榄油,她电话里说,这批橄榄油还有半年保质期,但国内很多超市只要超过1/3日期就不收货了。过期的食品是不让卖的,除了销毁,还可用于制造饲料、化肥等,但是只要食品在其包装说明的贮存条件内存放,在保质期内其品质是完全可以保证并能销售的。国外就有很多专卖临期品的商店,一则解决了商家的燃眉之急,二则也让消费者买到了高性价比的商品,让商品发挥了最大的社会效益。”
当今社会是一个产能严重过剩的时代,互联网电商购物节此起彼伏,各种新奇特的商品鱼龙混杂充斥眼球,无数的快递包裹涌向全国各地的家庭及办公室。可以想象,这些现象的背后,各个商家的仓库里堆满了商品。这其中,无疑是一批货源等待出仓,一批货源面临清仓、滞销及过期销毁。
可惜的是那些优质商品,而更可怕的是销毁所造成的资源浪费。
●微信公众号 35斗
对企业来说,临期食品原本是一种产业过剩造成的负担品,处理不当还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而特地打造临期食品的出售无疑是对资源的再次配置,不仅减轻了产品的成本损失,更能弥补市场空缺、收获新的消费群体。
特别是在大力倡导环保节俭的今天,临期食品本身就有很好的品牌概念,它甚至可以被当作慈善商品来解决全球的饥饿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大约有13亿吨食物被浪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9400亿美元。
观点C “双赢”背后也有消费陷阱
目前的临期食品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商家并不标明商品的原价、折扣信息,背后原因就在于信息不透明,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没能得到相应保障。临期食品在一些无良商家眼中,甚至就是继续坑骗消费者的道具与噱头。
●评论员 余明辉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经营者在降价等销售“临期食品”的过程中,采取只突出降价优惠幅度等方式,却故意不明示、不说明所售食品的“临期”等属性等,让消费者知情权受损,属于非典型的利用虚假方式诱导消费者消费。涉嫌价格欺诈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是对相关法律威严的亵渎。
此外,还不得不说的是,实际中还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经营者对“临期食品”等降价商品实行概不退换政策,这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等规定不符,涉嫌违法。
优惠销售是优惠销售,法律规定是法律规定,不能因为优惠销售就可以超越法律规定,随便逾越法制红线而自行其事。若是这样,往轻里说是对法律的无知和缺少敬畏,往重里说这是在借“临期食品”降价的幌子,侵害消费者权益而自我牟利。
●评论员 子瑜
虽说临期不是过期,不影响食用,但对消费者来说还是存在一定的购买风险。因为价格低的优势,很多人选择临期商品。但随着促销规模的不断扩大,过期产品可能会混入到临期产品中。而有些消费者真正在意的不是保质期而是价格,这对于一些不良商家清理过期商品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因此,在选择促销临期商品种类时,商家和消费者都应仔细核对日期,避免过期商品钻空子。
观点D 给临期食品一个“法律身份”
将每年上亿元的临期食品变成热销商品,对于商家与消费者来说,是互惠互利的好事,有利于“节约型社会”的建设。临期食品成了热门生意是好事,要将好事做好,还需要监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的监管,避免商家从临期食品这门“大生意”中坑骗消费者,也需要商家能够加强自律。
●评论员 张玉胜
对“临期食品”界定需有规范标准。鉴于进口食品种类繁多,其保质期时段长短不一,什么叫“临期”需有统一说法。按照目前行业惯例,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商家一般在过期前的一两个月将其界定为临期食品,如果是半年的则是15天,一个月的则可能是3天,但不同超市的做法不同。统一“临期食品”界定标准,有助于消费者的理性购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无论临期食品市场如何热门,保障食品质量,确保民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对于不法商家借机弄虚作假、以次充好、隐瞒食品信息、翻新销售过期食品等行为必须严惩不贷。
●新快报 李英锋
有一点我们应该明白,目前临期食品还只是一个消极的商业概念,并不是统一、标准的法律概念、监管概念。2009年制定的《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虽然要求,基层监管部门应督促商场、超市等企业针对处于保质期内、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届满等不同情况的食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但该制度属于规范性文件,层级效力不高,在现实中未得到有效落实。
我们有必要给临期食品一个正式的“法律身份”。建议立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推动临期食品“入法”,通过修改《食品安全法》、出台专项实施细则(或地方法规、规章)、行政解释等方式,对临期食品做出专门调整,明确临期食品的概念、性质、临界分级标准、销售及贮存要求、明示告知义务、不得纳入临期食品或必须移出临期食品的情形、违法销售临期食品的法律责任等。临期食品有了“法律身份”,商家、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能做到心中有数,在经营、监管、维权过程中都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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