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合肥日报 2019-03-05 04:36 大字

托拜厄斯在瑞士从事IT行业,他的一位朋友在车祸中去世,但托拜厄斯还能不断收到死者社交账号发来的信息,这让托拜厄斯感觉“很不舒服”。

发生这事的原因很简单——没人有权索取逝者的密码,从而关闭账号里的自动发送功能。

随着互联网越来越融入人们的生活,数字遗产该如何处理,成为一个紧迫的问题。可转化为实体财富的数字遗产相对容易处理。这类情况大多已有明文规定或案例可循,比照实体遗产的继承方法处理即可。

然而,有一些数字遗产,其数字符号本身或符号背后的内容就是财富实体,处理起来会较为麻烦。例如,密码、邮件中的私人信函、网上备份的个人照片、自制视频、个人购物记录等。

还有一类情况,逝者的财产不仅涉及其自身,还涉及其与网络平台的财产关系,如互联网账号ID、即时通信工具等。这些也被称为具有人身性质的虚拟遗产。法律界一种观点认为,此类遗产不可继承;也有观点认为不可继承的只是这类遗产的拥有权。对此,具体要看当事人合约如何规定。大多数情况下,产权中的拥有权与使用权(包括使用权的流转)是分离的。一般注册时,用户协议规定的都是:注册用户只拥有账号的使用权,账号的拥有权归公司所有;用户不能擅自买卖(拥有权)、转让(使用权)、出租账号(流转权)。例如,腾讯规定QQ号的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有使用权,长期不登录,号码就可能被自动注销,归公司所有。此外,有些数字财产还可能是社会资本,如社交关系。继承人可以继承逝者的朋友圈吗?这听起来有点不靠谱。因为即使继承人愿意,逝者的朋友很可能不愿意。

随着人们对数字遗产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未来,也许会有很多人把数字遗产正式写进遗嘱。

(选自《人民日报》)

○姜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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