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麦罗斯》译后记 □ 杨铁军
《奥麦罗斯》的作者德里克·沃尔科特,出生于加勒比岛国圣卢西亚的卡斯特里,是闻名世界的诗人、剧作家。
沃尔科特是加勒比海地区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者,被他的好朋友,同样是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诗人布罗茨基称作迄今为止英语世界最好的诗人。沃尔科特的父亲有英国和荷兰血统,母亲有黑人血统。沃尔科特在《飞行号纵帆船》一诗中说:
我体内是荷兰人、黑人和英国人的血,
我或者什么都不算,或者是整个民族。
加勒比海地区的族群组成很复杂,既有印第安人的血统,也有白人殖民者和黑奴的血统。沃尔科特的身世既有个人的特殊性,也有这一地区的普遍性。如何认识这样一种复杂性,既是沃尔科特本人内心纠结的问题,也是晚近从殖民主义脱离出来的加勒比海地区人们共同的问题。沃尔科特代表“整个民族”的自信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艰难挣扎后达到的认识。沃尔科特在大学时期写的《来自非洲的呼喊》一诗里说:
我这个被两种血液毒害的人,
从血管里便已分裂,我该如何选择?
曾诅咒过英治时期
醉酒军官的那个我,在非洲
和我热爱的英语之间何去何从?
背叛两者?还是全都回报?
我怎能面对那屠杀,平静超然?
我怎能背向非洲而活着?
沃尔科特从良心上站在被殖民者的一方,但却无法否认自己身上的白人血统,以及对英语语言的热爱,因此沃尔科特的身上充满了分裂和矛盾。如何调和这种兼具殖民者和被殖民者两种血统的矛盾,成了沃尔科特最为迫切的问题。他一生的事业和使命都在于弥合两者在他个人身份认同上造成的裂缝。这种身份的特殊性在他的笔下,被塑造成了一种现代社会的普适性,可以说不仅抓住了加勒比海的命运和脉搏,也抓住了当代全球化、后殖民社会的脉搏。
沃尔科特成长于一个卫理公会的信徒家庭,从小讲英语,而圣卢西亚的主流社会则信奉天主教,讲法语影响之下的克里奥尔语,沃尔科特14岁时在报刊发表的第一首诗,还曾因为宗教原因遭到批评。
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矛盾给了他痛苦也给了他财富。接受这种分裂,并且弥合伤痛,在此基础上寻找一种新的身份认同、民族认同,这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心路历程,也是圣卢西亚乃至于整个加勒比海地区血统混杂的族群的公利所在。沃尔科特通过他的诗,在超越了个人有限性的层面上,实现了这一理想。2017年沃尔科特去世,他多姿多彩的写作生涯画上了句号,圣卢西亚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国葬,备极哀荣。这也证明了沃尔科特的成就不仅局限于他个人的挣扎和奋斗,而是推而广之,撬动了一个地区和民族的共同想象。
沃尔科特的父亲沃维克(1897—1931)是个业余画家和诗人,34岁死于耳朵发炎,当时沃尔科特和双胞胎兄弟罗德里克只有一岁。沃尔科特在本书的第十二章提到此事,并且注意到父亲和莎士比亚的忌辰在同一天,病因相同,且两人都出身于英国的沃里克郡,所以不无揶揄地模仿父亲的口吻安慰自己:
我相信这些相似之处,给了你某些安慰。
死亡模仿艺术,呃?
如果说早逝的父亲给了沃尔科特一种精神上的向度,那么母亲则给他提供了物质上的保证。沃尔科特很小的时候就明确了自己的志向,继承父亲的绘画和写作事业。沃尔科特的母亲是学校老师,经常在家里给沃尔科特姐弟三人朗读包括莎士比亚在内的西方经典文学作品,浇灌沃尔科特心灵里父亲种下的文学种子。沃尔科特14岁的时候发表了平生第一首诗,尽管家境并不好,但是母亲还是筹了大约200元钱,按当时的标准算是一笔巨款,帮助沃尔科特在20岁左右出版了两本诗集,《诗25首》(1948)和《青年墓志铭:诗章12篇》(1949),每本大约定价1元钱,沃尔科特在大街上,在熟人和朋友之间兜售,可以预料的是,他没有收回成本。
沃尔科特是个多产的作家,一生出版过十几本诗集,近30部戏剧。他还是一个业余的画家,举办过画展。后来他在特立尼达创办了特立尼达剧院作坊,上演自己的剧本。很多戏剧都在探讨加勒比海地区的人和历史,著名的有《猴山之梦》等。他的作品视觉感、戏剧性特别强烈,也许根源于此。沃尔科特的职业则是教师。大学毕业后,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期间,他先后在格林纳达、牙买加和圣卢西亚做过老师。1980年代的时候,沃尔科特来到美国,先后在波士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以及哈佛大学教了20多年的书,和当时同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教书的爱尔兰诗人希尼、布罗茨基交好,互相提携,互相鼓励。他每年往返于圣卢西亚和美国之间,深深植根于加勒比海的现实与传统的同时,也浸淫于西方经典及批评理论的氛围。
《奥麦罗斯》就是这样一部把两者融为一体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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