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两桩案情
9月1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开学的日子。也恰恰在这一天,万家珠宝展会丢了一枚小石头。
冬凯尔纳特是一颗重达20克拉的黑钻石,荷语意为“暗夜”。起初由荷兰一位收藏家持有,后被国内珠宝商买下,与名下品牌的珠宝一起巡展。黑钻石举世稀有,“暗夜”又是国内最大的一颗,市值难以估量,保守损失也在5000万元以上。
“暗夜”失窃的消息被网络媒体大肆宣扬,津山市局紧急成立了专案组。然而一周过去了,非但没追查到“暗夜”的蛛丝马迹,丰阳区宏维大厦又发生一起命案。一时之间,满城风雨,鬼楼的传言闹得人心惶惶。局长的血压也不断升高,下面的人压力更大。用武志彬的话说,他已经快忘记老婆长什么样了……
“所以……你想让我查哪件案子?”岑镜叼着焦黄油香的羊肉串,含糊不清地说。
白颢一边剥毛豆一边斟酌着答道:“钻石失窃案吧,宏维那桩我已经有思路了。”
“哦?说来听听。”
“我认为这案子和五年前的跳楼案存在某种关联。师姐,你还记得黎宏维吧?”
岑镜点点头。那桩案子就是她破的,怎么会不记得?
“第一,黎宏维是自杀伪装他杀,黄建春是他杀伪装自杀;第二,案发现场都在18层,而且是对门的两个房间;第三,黎宏维当年用一封残缺的遗书,塑造了一个幽灵凶手,误导警方向他杀方向调查。黄建春同样留下一个模糊的字符,却是在凶手的操控下完成的。”
岑镜抬起头:“你如何肯定是凶手控制他留下的讯息?”
“黄建春被乙醚迷晕后,又清醒过一段时间。腕部的磨伤证明他曾试图挣扎逃离,所以当时他的手脚是能动的。”白颢拿起一支肉串啃道,“也就是说,他在可以咬破手指写字的情况下,反而用嘴在墙上留下了痕迹,你不觉得奇怪吗?这不合常理啊。”
岑镜拿起手机翻看起现场照片。她在律所已经过了一遍资料,为方便查阅又进行了备份。
岑镜道:“你认为,死者咬舌是为了保持清醒,但随后他还是丧失了意识,被凶手掰着脑袋留下了提示?那凶手是怎么计算好时间进入现场的?又为什么不用死者的手指蘸血写字呢?”
白颢干咳一声:“估计是凶手发现死者因为挣扎咬破了舌头,而他又无法再控制死者咬破手指,只好顺水推舟。毕竟,如果用手指写字的话,死者完全可以咬破手指而不是舌头。咬破舌头再用手指蘸血属于反常行为,容易给警方留下伪造线索的感觉。”
“不,凶手明显是预谋犯罪。如果他真想通过死者传达什么信息,一开始就会做,而不是等待对方中途醒来这种巧合。”岑镜突然将手机转过来对准他,白颢一口烤肉卡在喉咙里,差点呕出来……
“这个血字应该就是死者留的。”她指着手机屏上的照片说,“你看他手脚被拷的位置,如果要用手留标记就够不到墙壁,只能写在排水管道上。”
“管道表面光滑不易书写?”
“是因为血迹在白色的地方太显眼,也难以对字迹进行遮挡。”岑镜缓慢地说道,“你说过,那个符号很不起眼,最开始是被死者挡在身后的。所以,我更倾向于他是害怕凶手发现,才用嘴写在墙上,这从符号本身的模糊性也能得到验证。”
白颢觉察到,对方已经用“符号”替代“字迹”了。
“师姐也认为那不是口字或者偏旁部首吗?”
“对。”岑镜将屏幕上的血符放大,给他做了一个完整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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