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骑士”毕飞宇的小说心经
□雪樱
“我的手上没有剑,但是,有一支笔。我希望我手上的笔可以捍卫一个骑士的荣誉。”作家毕飞宇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时,曾这样说道。凭借“描写动荡当中的人物,以敏锐的眼光展现给读者”,毕飞宇获得此殊荣。他强调,艺术家需要一个好的胃。我认为,所谓好的胃,高层次的审美情趣、精细化的阅读精神,二者缺一不可。毕飞宇就是这样的践行者,他在新书《小说课》中生动体现。
蒲松龄笔下的“小虫子”,莫泊桑的《项链》,凤姐的款步,林冲的夜奔,米格尔大街的乞丐,鲁迅的故乡,汪曾祺的《受戒》……都被他阐述得如此生动又无比深刻。“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东西,他都能信手拈来,他的《小说课》可以视作艺术的公开课。读完后,我才开悟:原来,小说里有那么多常人“视而不见”的审美干货——说到底,这些东西连缀着我们的生命,关乎人们的尊严。
毕飞宇反复阐述小说语言的重要性,比如,《水浒传》中林冲山神庙避风雪,“入得庙门,(林冲)再把门掩上,旁边有一块大石头,掇将过来,靠了门。”一个“靠”字,彰显出小说语言的张力。《红楼梦》第十三章中,秦可卿的葬礼上,写宝玉哭,写贾珍哭,却没有凤姐伤心的描写。秦可卿的婆婆尤氏是个伏笔,她没有出席,胃疼——祭奠时,胃疼了一次;葬礼的时候,胃又疼了一次。她的回避恰恰掘出一个太黑的黑洞,她知道太多内情,映射凤姐的险恶。所以,有时候,不写之写,将真事隐去,构成飞白,也是艺术。同样,在分析鲁迅的《故乡》时,毕飞宇也提到一个巨大的黑洞:闰土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一句“老爷”,打破“我”与闰土之间的自然性,我变成老爷,他成为奴才,闰土被奴役,留下黑洞供读者以思考。
小说语言除了准确,还要讲究简洁、传神、会心。《米格尔大街》中第六篇《布莱克·沃兹沃斯》,写了一个穷困潦倒的乞讨诗人,他来我家门口,说,“我想看看你们家的蜜蜂”,而后,他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张印有铅字的纸片,“这上面是首描写母亲最伟大的诗篇。我打算贱卖给你,只要四分钱。”读到这里,让人心里一动。如毕飞宇的点评,奈保尔从头到尾都没有使用过尊严这个词,但是,“尊严”作为一种日常的、必备的精神力量,它一直荡漾于小说之中,屹立在沃兹沃斯的心里。这就是语言的力量。乞丐都是上门求人给饭,而沃兹沃斯是“等”,他在放学路上等我,“我院里有棵挺好的芒果树,是西班牙港最好的一棵。现在芒果都熟透了,红彤彤的,果汁又多又甜。我就为这事在这儿等你,一来告诉你,二来请你去吃芒果。”一个“等”字,一个“请”字,在绝望处境中迤逦出一抹美,即便他最后孤独死去,美却永恒:“审美的背后蕴藏着巨大的价值诉求,蕴藏着价值的系统与序列。”
讲莫泊桑的《项链》时,十年之后马蒂尔德的外貌描写,令我茅塞顿开。“马蒂尔德太太像是老了。现在,她已经变成了贫苦人家的强健粗硬而且耐苦的妇人了。乱挽着头发,歪歪地系着裙子,露着一双发红的手。”“这是粗糙的、长期泡在碱水里的、红肿的、标准的、劳动人民的手,对一个曾经光彩照人的女性来说,还有什么比发红的手更令人不堪的呢?”李敬泽曾说过,写到关键的时候,作家的手不能抖。毕飞宇指出,这里的老与发红就是责任,就是忠诚,可见莫泊桑手“狠”。另一方面,小说有一句诗眼,“那一串项链是假的。”当初借来的项链是假的,还了一条真的,最后再发现借来的项链是假的,真与假的冲突中,构成小说的戏剧冲突。当莫泊桑用他的假项链震慑读者灵魂的时候,他也告诉我们,他的世道和他的世像是真的、是可以信赖的。
所有的创作,归根结底都是阅读、再阅读。在我看来,小说课上的毕飞宇,有一双显微镜般的眼睛和敏锐的心灵,穿越生存屏障,透视人性面孔,“不完美的人才更加美好”,以此构成他的小说心经。但外人所看不透的,正是他的审美能力和强大胃口,前者是汲取营养的精神和锤炼语言的本领,后者是用心感触的直觉和灵活运用的技巧——就像他阅读《时间简史》的感悟:“一个人的精神历练,一定和难度阅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通向创作的唯一捷径就是深度阅读,或者说是百折不挠的阅读,无论是他重写《玉秀》的虚构体验,还是创作《青衣》时的阅读积累,都是鲜活的证明。那个来自中国乡村的上午卖大葱、下午修自行车、晚上写小说的飞宇大叔,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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