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交的纯种
狗的选育过程中,出力最多、影响最深的是欧洲的贵族们。
在近代欧洲,狩猎不仅需要昂贵的狩猎器材,还需要大片的猎场,是贵族身份的标志。英国人在17世纪《猎物法案》中明确规定,除非拥有足够的土地,任何人都不许狩猎野鹿、野兔;饲养猎犬也是这些人的特权,僭越者要被处以罚款、拘役甚至绞刑。
贵族常常为了具体的狩猎目标“定制”特种猎犬。他们在不同犬种身上找到需要的性状后,先通过杂交组合在一起,再对子代中理想的个体近缘交配,以获得稳定的性状。而要保持这些优良性状就必须持之以恒地在同一个品系内部交配,这就是“纯种犬”的由来。
比如18世纪德国选育出的腊肠犬,杂交自英、法、德三国的猎犬和犬,名字“Dachshund”就是德语里的“猎獾”,每一个特征都为猎獾量身订做——小短腿方便钻进獾的洞穴里;修长的身形可以容纳更大的肺,长吻意味着更大的鼻腔,保证长途奔跑时的代谢速率;松软的皮肤即便被獾咬住也不会受多大伤害——还有一条强健的长尾巴,腊肠犬咬住猎物时,猎人可以把它们从洞穴中轻松拽出。
英国工业革命也导致了更多“纯种犬”的诞生——资本的迅速积累催生出大批没有爵位的新贵族,他们为了弥补家谱的缺憾,往往要用“纯种犬”宣示血统。由于当时鉴定狗的品种单纯依靠外观,性状独特就意味着血统纯正,各种长相新奇的狗大批出现。
犬业协会为犬种评比制定了非常精细的标准,例如1886年对苏格兰牧羊犬就规定到:“头部楔形;脸从耳到鼻逐渐变细;双耳3/4直立;杏仁眼,大小适中。”这导致许多原本不被重视的性状成为品种划分的依据,直接丰富了狗的品种。
由于犬业协会有认定新品种的资格,育犬师为了注册入会,往往加倍努力地组装新奇样式。典型如牛头,该品种最初亲本是英国白和牛头犬,为了提升体态和动作,融入了大麦町、灵缇、西班牙指示犬、猎狐犬和惠比特犬的血统,为削弱眉弓融入了苏俄牧羊犬和柯利犬的血统,深色和杂色的个体又因毛色被淘汰,在此基础上获得了外观接近牛头犬、犬和大麦町的三个类型,通过近缘杂交获得了平衡的性状。
牛头的选育再一次证明了人工选择在基因层面的强大压力——比较它们一个世纪以来基因的变化,会发现编码现代牛头成骨特异性转录因子2的基因比70年前少了一个重复单元,导致上颌骨的上表面生长迅速而强烈下弯。
精细的评选标准刺激育种商不断繁育更加“完美”的犬种,与之相关的交易、配种、饲料、用具、美容、训练、医疗、殡葬等被整合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成为家犬品种选育的强劲动力。
同时,对“纯种”的追求也导致了大量的“犬道灾难”——除抛杀幼犬以外,有些育犬师为了满足品种标准,还会给狗修剪耳朵、切掉脚趾和尾巴,比如伊丽莎白二世钟爱的“彭布罗克”型柯基犬就没有尾巴,直到2007年断尾行为才在英国全面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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