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损失如何厘清

老年生活报 2020-04-27 08:03 大字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无法正常出行,涉及退团退费的投诉越来越多。事实上,双方之间的旅游合同解除或变更是否确因不可抗力所致,是判断旅游合同解除或变更后,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及确定损失费用如何分担的标志。

王女士一家三口在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泰国游,团费共计15800元,出行日期为1月25日至30日。 1月24日,旅行社接到文旅部下发的通知后,立刻通知王女士因疫情原因取消行程,并告知扣除相应损失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王女士,或延期出行。王女士认为该次行程取消是旅行社通知的,应由旅行社退全款并支付违约金。

律师表示,旅行社取消该团的行程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故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摘编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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