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官方确认“凤凰”号造船厂违法经营 批捕船主、工程师
当地时间13日晚间21:00,普吉沉船事故搜救指挥中心信息部发布消息称,普吉法院已批准对凤凰号游船船主、工程师的逮捕令,罪名为:因过失致47名游客遇难。
指挥中心副指挥官称,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显示,此次事故与“零元团”无关。
根据事故搜救指挥中心信息部当晚发布的新闻稿,更新如下信息:
1.目前凤凰号船长已被警方逮捕。
2.警方经过进一步调查后,对事故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抓捕,包括:游船老板、造船工程师。
3.26岁的游船主Mrs.Wralaksan Rekchaikan,泰籍,即失事船只所属旅游公司女老板。
4.“Thanawat Enginering Phuket Limited Partnerships”公司负责凤凰号船只的制造。
5.56岁游船工程师 Mr.Oonzhantr Kanhayote为凤凰号游船制造工程师。
根据该新闻稿,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事故中倾覆“凤凰号”的制造方“Thanawat Engineering Phuket Limited Partnership”公司成立及经营未获得工业部批准,违反2535(1992)工业法第12条规定。此外,因未如实上报雇员人数,还违反了社会保障法规。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7月10日最早独家推出调查报道《“凤凰号”2016年建造时,造船厂营业执照疑已过期》(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252631),在走访“塔纳瓦特”(Thanawat)船厂中调查中发现,这是普吉当地一家人共同经营的造船厂,船厂营业执照上有效期写着泰历2558年,即对应的公元2015年,已然过期。而“凤凰号”游艇所属潜水公司的定船时间系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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