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禁止任意出售“笑气” 监管仍有漏洞
新华社曼谷7月20日电(新华社记者杨舟)近来,过量吸食“笑气”导致严重身体损伤的案例在国内引发持续关注,“笑气”较易获得,危害不容忽视。虽然泰国对吸食者尚未有惩戒措施,但法律禁止未经许可私自销售“笑气”。
在泰国,学名一氧化二氮的“笑气”属于违禁类化学品。泰国1967年的《药物法》规定,未经许可私自提供“笑气”可被判不多于5年的有期徒刑及处以不超过1万泰铢(约合2000元人民币)的罚金。
泰国警方近年来致力于抓捕非法销售“笑气”的摊贩。2015年8月30日,警方在阁帕岸岛抓获了一名出售“笑气”气球的30岁男子,缴获笑气罐及780枚气球,这名男子表示外国游客非常喜欢吸食“笑气”,做这个生意收入也不错。
近年来,泰国舆论加强了对吸食“笑气”危害的报道。2016年12月,一名澳大利亚女子深夜在曼谷遭强奸,警方调查显示,这名女子之所以能被带走,就是因为吸食“笑气”后导致意识不清。
“笑气”在医疗和工业方面用途广泛,泰国面临难以从源头规范的问题。记者在当地社交媒体上搜索关键词,发现仍然有人在线售卖“笑气”。此外,在一些西方人集中的娱乐场所也还存在卖“笑气”的商贩,如何更有效打击“笑气”商贩是泰国面临的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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