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网暴,法要责众
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正从公众人物扩展到普通民众!近期,上海女士打赏骑手被网暴坠楼、反诈民警老陈被网暴辞职,一些心怀叵测者肆意造谣,挑动网友的猎奇心、泛滥的“正义感”,推动舆论不断发酵……这些网暴者不求真相,躲在“法不责众”之后,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当成他们的情绪垃圾桶,将一桩莫须有的网络事件推向极致。频繁无疾而终的网暴事例正在让抗争的人们丧失对“除恶扬善”的信任,即使有相关针对网络暴力的法规出台,也无法打消他们的怀疑。我们认为,网络空间无限大,但绝不是纵容伤害的“修罗场”,“法不责众”也绝不能成为网暴参与者的“护身符”。
打击网络暴力,亟需专项立法□特约评论员陈晓静
近年来,网络暴力导致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网络暴力已经成了一个隔三差五就要重提的话题。从饱受争议的“人肉搜索”,到近期针对新冠疫情的“言语风暴”,网络暴力现象似乎从未中断过。
4月6日,疫情期间的上海,一位33岁的年轻妈妈从32楼一跃而下。事情的起因,仅仅是被封控在家的她求助骑手奔波27公里给有听力障碍的独居父亲送菜,为感恩,在打赏被拒后,她给骑手充值200元话费。没料想,这个温暖至极的故事却被一些网友从纠结200元话费开始,进而上升到人肉搜索、辱骂,甚至演变成“上海人vs外地人”的地域对立等无稽之谈。在那些网暴者的口诛笔伐下,事情彻底沦为一个悲剧。“你看清谁杀了你吗?没有,他们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在圣洁的光环下,我看不清他们的脸”。这,也许就是她飘落时的心声。
此事件前的1月24日,15岁的河北男孩刘学州在最温暖的三亚海边,走了。他在绝笔中写道:“被颠倒黑白、被网暴……谢谢你可以见证我的人生终点,谢谢你可以看完。”我们清楚记得刘学州发布的最后一张照片是他伸手触摸太阳,却总也够不着。
网络暴力的危害有目共睹,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们不能仅寄希望于道德约束,而是应该在全社会形成合力,有效精准打击网络暴力。早在年初,中央网信办就展开了“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将“网络暴力、散播谣言等问题”作为排在首位的重点整治任务。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都将依法治理网络暴力、清朗网络空间作为重要内容之一。众多网络平台也在提升预防网络暴力能力,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推行网络实名制。
但是,我们也该清醒地看到,治理网络暴力是世界范围内的难题。目前,我国针对网络暴力尚无专门立法,相关的规定散见于多部法律及规定中,现有规则不足以完成全方位的治理需要。因此,高速发展的网络亟需完善打击网络暴力行为的司法体系,切实从法律上、从制度上堵住疏漏,切实降低公民维权成本,加大对网络暴力惩治力度,让网暴者无处藏身,让每一位网民安全放心上网,让网络充满和煦温暖的阳光。
(作者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长)
一追到底,打破网络空间“法不责众”的魔咒□特约评论员李俣霏
前几日,上海女子因打赏外卖小哥遭网暴跳楼。此前,寻亲男孩刘学州因网暴自尽。一桩桩事件背后,是被网络施暴者们毁掉的一条条鲜活生命。在一次次网络暴力事件中,参与其中的施暴者不仅仅是口无遮拦的“键盘侠”,他们发出的每一个文字都是刺向受害者的钢针。如何避免网络暴力,如何提升网络施暴者的作恶成本,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互联网给我们带来极大便利,给网友发表个人观点提供了广阔空间。然而,互联网绝非法外之地。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包括《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在内的多部法律文件,为依法治网提供了遵循。《民法典》《刑法》中也有与网络暴力行为相关的法律条文,如《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然而,我们在悲痛生命消逝时却发现,鲜有网络暴力施暴者遭受法律惩处。那些施暴者们将受害者推向无尽的深渊,又在网上寻找下一个猎物,再次将他们燎人的火舌肆意喷射。
目前,因散布网络谣言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越来越多,今年3月,8名网友就因传播青岛封城的网络谣言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法律的强大威慑力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网络谣言肆意的态势。同样,对于网络暴力的施暴者也应该一追到底,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否则,我们如何慰藉那些因网络暴力逝去的生命?我们如何避免一场场悲剧反复重演?我们如何真正实现网络空间的风清气朗?
我国网民规模庞大,网络信息复杂多变,网络暴力的背后既有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也有“唯流量论”的畸形价值观。网络暴力的防范与整治必然是一个复杂宏大的系统工程,除了法律武器外,互联网平台也有责任为用户构筑起第一道“安全门”。在算法、大数据等技术的加持下,平台有义务也有能力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当网络暴力发生并造成一定后果,平台也应积极为受害人和有关部门提供证据以便追责。
逝者已矣,只有不放过任何一个网暴者,打破网络空间“法不责众”的魔咒,才能彻底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才能让悲剧不再重演。
(作者为青岛大学辅修新闻学专业本科生)
面对“键盘侠”,不必纠结亦不能放过□特约评论员宋守山
上海姑娘打赏外卖员200元,遭遇网络暴力,最终跳楼自杀,引发网络一片议论。在全国舆论的讨伐下,施暴者估计会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但是,在谴责网络暴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去思考,随着网络日益侵入个体生活,个体应该如何去面对日益汹涌的网络舆论,甚至是可能出现的网络暴力。
从本质上说,网络是对现实社会的一种映射。社会有多复杂,网络空间就有多么迷乱,甚至比现实社会更复杂。有些人一旦觉得自己有了“指点江山”的能力,就开始忘乎所以地“激扬文字”。更何况,网络世界里毕竟在以“虚拟”面貌示人,总有人觉得自己隐身屏幕之后,就可以发言不受制约。因此,有时候网络中呈现的未必都是社会的正义和道德,有时候也会充满荒唐和戾气,以及一些自以为是的道德指责。毕竟,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苛责别人,是非常容易的事情。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在复杂的网络世界中,寻找施暴者的难度可能会比现实社会中的难度要大。有些时候,被施暴者虽然满心委屈,但找不到辩解的对象,或者需要一一解释的人太多了。特别是在当前算法推送流行的网络空间中,被网暴者越是关心“键盘侠”的评价,就会有更多的相关内容被推送到面前。于是,被网暴者就会陷入一个信息茧房之中而不能自拔,进而导致悲剧事件的发生。
但是,面对此类悲剧事件,不应该仅是谴责了之。仅靠网友们的谴责,不可能使网络暴力的实施者改过自新、良心发现,并且有关部门在治理的过程中也会存在滞后性。那么,靠的就是个体的力量。面对施暴者的肆意妄为,不仅要知道这原本就是复杂社会的一种呈现,世界原本就是如此,更应该保持强大的内心去反击他们:我做的事情既没触碰法律道德,也未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关你啥事”?
面对网络暴力,其实最应该做的是面对“键盘侠”,既不必纠结亦不能放过。无论如何,都不能纠结于“键盘侠”的道德绑架,也不要跟他们去理论。否则,那真是正中其下怀。受伤害者要做的是保存证据、关掉网页、断掉电源,然后拿起法律的武器——告他去。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媒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人)
@少女兔iiilass:
网暴者利用的无非就是人们生活节奏快,无暇顾及这些言论的人性弱点,一而再再而三挑战着全社会的底线。让他们对法律心生敬畏,需要每个点举报的小手付诸行动,而不是简简单单评论区指责。
@王钟的:
平和理性的网络应用环境,依赖每个人的构建和维持。一次次惨痛的教训说明,网络暴力并非抽象的言辞之害,而是真真切切作用于被害者身上的暴力戕害。谁也不希望被这种伤害吞噬,谁也没有权力助长这种伤害。
@张晓银: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能够幸免。广大网民是网络时代发展红利获得者,但绝不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助长者。要积极追求向上、向善的信息,做好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守底线,扛起净化网络环境责任的大旗,共同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和精神家园。
@褚怡:
我们应该自觉抵制网络暴力,对于社会的热点问题,应带有自己理性的思考,从冷静、客观的角度去深入问题,不要被网络上任何煽动性、拉拢性的语言所迷惑、蒙蔽,更不能人云亦云。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我看出他话中全是毒,笑中全是刀。他们的牙齿,全是白厉厉的排着,这就是吃人的家伙。”面对这些网络施暴者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坚决抵制、彻底根除,不能够任其自由发展,否则必将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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