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修桥盛事,明为官之道 读王元宾《修跻云桥记》 梁秀英
“跻云桥,旧名斗子桥,在城东南一里,跨南梁河,不知创始。明嘉靖四十年(1561)知县郭石重修,数年圮;万历十年(1582)知县杨承父增修改名,王元宾有记入《艺文》。道光五年(1825)知县汤世培改为太平桥”。(道光《滕县志》)
“王元宾有记入《艺文》”之“记”便是《修跻云桥记》。该记由记叙、评述和铭文三部分组成,全面呈现了万历十年滕知县杨承父修桥改名一事。
首先介绍桥的原名,推测得名原因,以及长达二十年的时间没有加以重修的情形。接着重点介绍县令杨公承父,用“期年,百废待举”六字盛赞杨公治绩。具体列举此次施工所用材料来源及参与重修的众多长者士绅,传其美名。详记桥的规模及更名情况,“凡三阅月而桥成,增六券,通旧为十三券,纵五十丈,横二丈五尺,高二丈”;整座桥“壮丽奇观,过者如登云汉然”,因此更名“跻云桥”。
关于此次修桥,明代滕籍进士侯维藩《跻云桥赋》也有记录,赋中还尽情想象游赏的惬意和桥上四时风景:徜徉泮涣,憩云房而构思,倚危柱而恣玩,挹远秀而披襟,揽近标而凝盼;掇春兰于芳沚,采夏荇于清隈,持凫洲之秋蘅,嫋驴背之寒梅,感四序之丽景,振岩叟之阔怀……王元宾《跻云桥赋》也有此遐想:度金羁,褰罗绮,泛霞觞,搴芳芷。长袖嫋嫋以覆栏,靓妆盈盈而照水。别有至人冲漠,达士恢奇。或冥搜以独往;或因远而赴期。忽成仙而化辽鹤;亦受书而为帝师。仰孔氏之化育;悟庄叟之玄机。观鯈鱼之游乐;玩雌雉之得时……
从两位进士的吟咏中不难想见,重修跻云桥可称当时一件盛事乐事,修建一新的跻云桥堪称地标景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修桥铺路,职责所在。而王元宾所记却不在于此,从在上位者的高度看到了这件惠民工程的巨大难度,他说:“今言治道者,岂不人人三代哉!乃为吏则持禄养交,不作一钱事。”风气如此,积久成弊,为百姓做点实事要克服方方面面的压力。文中至少有两处细节说明了这一点。
其一,“……辄复坏,今二十年于此矣。”跻云桥重修之时,已有近二十年圮坏不堪。这种情况或许与官员的任期有关。明清文官的任职期限一般为三年,“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州县官员任职期满就要调任或者晋升,流动性很强,所以官场形成“官不修衙”的潜规则,连衙门都不修,何况路桥这种公共工程?即使“今日不治,后日之费必倍”(苏轼《滕县公堂记》),地方官吏仍然“不作一钱事”。除了不作为,还有不负责,“劳人轻白屋”(王安石语),习惯性漠视民意。跻云桥不修显然就是这种漠视的结果。
其二,“于是召二三长老谢永思等,为之簿以募民,而自为首倡,捐百余金。丞簿以下及邑人士,翕然输助,凡若千金。”以上所记显示,这不是一项官府营造,而是民间修造,地方政府只是起到动员作用。这与地方官的职权有关。地方官吏主要负责征收赋税和处理诉讼案件,大型工程所需经费要向上级乃至户部申报,程序极为繁琐,修桥这类小工程只能自行筹款。而自行筹款不仅考验官员的才干,还要承受“劳民伤财”的讥评,“有司过自爱者,每以劳民伤财自解”,不作为往往博得为政清简的美名,何乐而不为?
修桥绝非易事,在重修跻云桥、扩大桥身规模这件事上,杨公勤勉务实,勇于任事,表现出不凡的才干和决心。“自为首倡,捐百余金”,不避烦难,不违危殆,有身体力行、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假如县令杨承父也踵故抑首无所作为,当万历十四年他离任之时,怎么会有桥上的“欢歌笑谚”?看来文中所说杨公到任一年便“百废俱举”也并非虚言,杨公堪称能吏,是勤政爱民的父母官典型。
因此,王元宾不是在记录一座桥的重修,而是在赞美杨公。在评述中,他援引古例,“道茀如塞,单襄肆议;凑洧济人,郑侨见讥”,对比鲜明地赞美了杨公修桥之举乃“成功盛德”。
王元宾也不只是在赞美杨公,而且是在阐明为官之道。不惧触碰官场禁忌,看到百姓需求,急民所急,才是贤者风范。而王元宾也正是这样的贤者,《滕县志·人物志》所记王元宾持正不阿,“出按畿南四郡,行部郡邑有供奉逾礼,辄斥劾之。坐酷墨者略不少假借”,他不被官场风气左右,不随俗俯仰,正因如此,他正当盛年而被罢官回滕。虽赋闲在家,却绝无自怜自艾之态,始终表现出对家乡事务的责任感和关切之情。当他看到家乡有一位贤能的县令,他禁不住发出由衷的赞赏和勉励:“非夫济巨川之才,安得致青云直上。”(《跻云桥赋》)
也许他们都未青云直上,但那些惠民之举在古往今来的风物歌谣中传唱不息,他们一同编修的《滕县志》成为地方文化的宝贵财富,他们卓越的为政理念代代流传,启迪后世达人贤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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