绷紧司法“红线”,更好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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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拉起最严厉的法律“高压线”,才能更好地守护妇女儿童安全。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工作报告。除了关注反腐败、扫黑除恶、个人信息保护等议题外,今年的两高报告再度聚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最高检工作报告明确,“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最高法工作报告表示,“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死刑政策,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
每年两会出炉的两高报告,既是最高司法机关过去一年来交出的“成绩单”,也是新的一年谋划工作思路的“路线图”,代表了国家司法的最新动向。审视两高报告,“继续从严”“坚决依法追诉”“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等关键语句,掷地有声地表明了最高司法机关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决心,也释放出提高违法成本、震慑不法分子的强烈信号。
最高法明确“对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当判死刑的判死刑”,既是对刑法“从严从重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等立法精神的秉持,也是针对当前特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理良方”。死刑是最为严厉的刑罚,亮明司法“底牌”,公示审判“方针”,有利于指导各级法院审理相关刑事案件,向残害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说“不”。
最高检坚持“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从严”是司法主基调,对于那些在自由裁量空间范围内的危害妇女儿童活动,在“罪”与“非罪”追诉界限的把握上,将向“罪”的一方倾斜,在“罪重”与“罪轻”量刑建议上,也将向“上限”移动。“继续”是司法态度,对各级检察机关而言,将延续之前的追诉策略和举措,形成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的强劲态势。
当前,公安部已牵头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自3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一些地方也开始“走村入户”,查找蛛丝马迹。举一反三、挖地三尺,才能把救助送到急盼的妇女儿童身边。
不仅如此,实现正义,还需从“司法端”重拳出击,提高危害妇女儿童犯罪的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
最高检严把“追诉关”,将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纳入追诉惩治范围,实现全链条追究刑责,避免不法分子成为“漏网之鱼”;最高法严守“审判关”,落实“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等八种情形加重处罚。可以预见的是,这些举措都将从“司法端”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3月8日正值国际妇女节,两高报告聚焦妇女儿童权益,表态坚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正契合了节日主题。由此也可见,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未来仍是两高工作的重点之一。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从来都是一个现代社会最基础的工作,只有不断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织就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网,才能使妇女儿童权益免于被侵害,更好地守护妇女儿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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