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二次醉驾 被和县警方依法控制
男子二次醉驾
被和县警方依法控制
本报消息 记者黄莹 通讯员秦祖泉报道 1月18日,驾驶人韩某因二次醉酒驾驶,被和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即将面临牢狱之痛。
原来,1月16日晚,和县交警在乌江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当晚8时许,一辆小型轿车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可是司机拒绝打开车窗,并锁上了车门。
在民警的再三示意和警告下,对方才把车窗打开一点点缝隙,但一股酒气瞬间飘了出来。迫不得已,司机配合交警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对方含糊其辞,最后索性说驾驶证遗失了。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查实,2020年5月,韩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驾驶证。民警随后依法将其抽血取证。
1月17日,经司法鉴定,韩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韩某因无证驾驶,且二次醉驾违法行为,被和县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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