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欠条签名与身份证不符 是否有效

大江晚报 2022-01-19 00:45 大字

2015年,王某与吴某相识,后王某经常从吴某店里进货,口头订货,售出后打款。2020年,王某向吴某进货7次,累计金额12万5千元,未打款。2020年12月30日,王某给吴某手写欠条:“王某欠吴某12.5万元,明年五月前归还,不计利息。”王某在该欠条上署名王小某。

2021年5月,吴某微信向王某催款,王某承诺会归还,但还需要些时间。10月,王某仍未还款,并声称欠条署名并非自己名字,自己叫王某,不叫王小某,不应还款。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欠条无进货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佐证,现有证据存在瑕疵,亦无法认定王某就是王小某,故不能支持吴某主张。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欠条为王某手写,且在欠条约定的5月有微信往来内容佐证,王某先在5月、6月表示会还款,但10月突然说不还款,应认定构成事实供货关系的证据链形成。王某应向吴某承担还款责任。

沈楚雄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虽然该欠条署名与身份证不一致,但为王某亲笔所写,且内容和时间与二人交易习惯、微信记录吻合。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对事实的证明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第二,王某亲笔书写欠条,在约定时间表示会还款,之后却出尔反尔,称署名不是自己的本名,明显有耍赖嫌疑,用笔迹鉴定可进行验证。

综上,王某应向吴某承担还款责任。沈楚雄

新闻推荐

《谁是凶手》让迷雾剧场走出“迷雾”

□卫中随着《谁是凶手》最后一集VIP解锁,迷雾剧场迎来了年度收官。网络评分6.7不算高,但据第三方平台数据统计,该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