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从严从细抓好渔业安全监管
本报讯 近期,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深刻汲取“天丰369”轮“12·12”事故教训,从专项检查、警示教育、预警传递三个方面,从严从细抓好渔业安全监管。
从严开展专项检查。为保证渔业船舶适航,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组织渔业船舶检验人员对全区每一艘渔船开展拉网式、起底式风险隐患排查,确保每个环节、部位、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督促立即整改,坚决杜绝渔船冒险航行。同时,督导渔养企业严格落实恶劣天气渔船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安全检查,加强自查自纠,细化并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恶劣天气返港避风、事故险情报告等关键性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全面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事故发生后,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从单位机关干部、渔港码头、全区大马力渔船及渔养企业多个层面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专题会议,督促辖区内渔养企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体员工真正受到警醒,切实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防线。
严格落实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传递。当前正处于冬季寒潮大风频发时段,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加强恶劣天气信息传递和共享,及时获取、跟踪气象海况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北斗信息、电话等多种方式,准确、高效、及时发布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全覆盖。同时,做好恶劣天气期间渔船返港避风工作,利用区智慧渔港渔船管控平台及时跟踪调度渔船返港情况,确保大风期间船靠港、人上岸。
下一步,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船东船长按规定配备救生衣、救生筏、灭火器、通讯导航等安全装备,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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