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买房的115万 被导购私吞 某房地产公司一名导购涉嫌诈骗已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黎勇)为满足自己公司资金周转、个人日常开销,某房地产公司导购许某将购房客户的购房款115万元转入自己账户。当诈骗伎俩败露后,他一拖再拖,试图蒙混过关。12月25日,因涉嫌诈骗罪,许某已被刑事拘留。
12月25日中午,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接到市民叶女士报警称,其被某房地产公司导购许某诈骗了115万元。值班民警马上赶到,将许某(男,30岁,江西省景德镇市人)传唤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许某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许某不仅是城区某房地产公司的导购,自己也开有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2020年10月,许某在其朋友圈发了一则楼盘优惠活动的信息,朋友叶女士看到后,找到许某看楼盘。2021年1月,双方谈妥以280万元的价格购买一栋别墅。当月,叶女士通过刷房地产公司的POS机,交了56万元的首付。
后来,房地产公司推出“交3万元抵扣10万元”的优惠活动,叶女士又通过微信转账给许某3万元,委托他办理。但收到钱后,许某迟迟没有办理。
5月,许某告诉叶女士,购买别墅的首付需提高到40%以上才能办理按揭,叶女士仍需再交56万元。当天,许某拿着自己公司的POS机到叶女士的公司,因没有那么多周转资金,叶女士只刷了28万元;7月,叶女士筹到钱后,到房地产公司售楼部刷了28万元,这一次许某用的也是自己公司的POS机。叶女士没有索要收款凭证,也没有细看打印出来的小票,浑然不知自己的钱进了许某的口袋。
8月,叶女士不想按揭了,打算分期付款(一年内还完)。当月,许某在售楼部又用自己公司的POS机刷了叶女士56万元。12月,许某辞职,事情败露。因一时没能把钱退还给叶女士,许某承诺12月25日前把钱还清。然而承诺到期后,许某仍无法兑现。
12月25日,双方再次在房地产公司协商,协商过程中,许某偿还叶女士3万元。发现偿还余下的112万元遥遥无期,叶女士只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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