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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遗嘱为何不管用

老年生活报 2021-11-10 08:25 大字

基于对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老年人有权通过赠与、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对个人财产分配做出妥善安排。但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名下的财产并不等同于个人财产,有可能包含他人合法的财产权益。最常见的情形就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若老年人处置财产时涉及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则涉及他人财产权益部分的处分行为无效。

一套房子如此分割

北京的李某与张某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妻子张某去世后,李某一直与小儿子居住。后李某去世,两个儿子就该套房屋的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小儿子拿出李某的遗嘱,写明其财产归小儿子所有,要求将该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为李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享有二分之一产权。因张某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因此应按照法定继承,由李某、大儿子、小儿子对其所享有的二分之一房屋产权各继承三分之一。然后按照李某遗嘱的意愿,由小儿子继承李某对房屋所享有的全部产权。因此,法院最终认定大儿子对房屋享有六分之一的产权,小儿子享有六分之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除夫妻共有、家庭共有外,财产的共有关系还有合伙共有等形式。无论哪种共有关系,在处理自己名下财产时,都应当先将他人的财产从共有财产中剥离出来,但共有人或法律有特别约定或规定的,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优先。

这些都不能继承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被继承人的财产或权利因法律规定或其性质,不能由继承人继承,比如宅基地使用权、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以及具有人身属性的特定权利。 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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