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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警示分析

金昌日报 2021-10-20 19:13 大字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六:

案情简介:2015年6月起,北京某酒业有限公司与北京某互联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签订协议,由郭某某销售其公司生产的白酒,后郭某某等人通过发展人员、交纳会员费用等方式,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并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组织传销经营活动。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等人规定,参与人员缴纳7800元取得会员及发展会员的资格,并获得10箱白酒和价值7800元网络商城积分,积分可以在公司商城等值现金购物使用。公司对发展下线人员进行返利,返利方式分为层奖、量奖、代数奖、消费分红返本、重消五种方式。案发时共发展会员300多人,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大部分资金已无法追回。

案件警示:广大群众不要轻信亲朋好友的宣传介绍,传销大部分是利用亲戚朋友的关系,让受害人相信;不要轻易相信公司与名人合照的照片,此类照片多为电脑合成;不要轻信现场考察,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凡需要介绍发展下线才能获利的活动,均有可能涉嫌违法,不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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