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百态社会> 正文

【案例选登】 无处停车泄私愤 被判寻衅滋事罪

甘肃工人报 2021-09-03 18:18 大字

2020年10月30日晚上9点多,华某某在外吃完饭后回家,看到住所门外河道边上的公共车位又被车子停满了,心中非常生气。据华某某供述,由于那段时间经常有其他地方的车子来停,导致他没地方停车,这让他十分恼火。“这是我家附近的停车位,凭什么其他地方的车子来占位子!”华某某越想越气,认为“自己的东西”被人抢走了,再加上当晚喝了酒,一时冲动就从家里拿出平时干油漆工零活时剩下的一瓶腐蚀性液体“脱漆王”泼在两辆车上,导致两辆车多处漆面损坏。第二天晚上,华某某依然采用同样的手法,将一辆奥迪轿车损坏。

被害人向派出所报警后,民警到案发现场周边调查,随即从目击者的举报中锁定了嫌疑人华某某。2020年11月底,华某某因毁坏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后经鉴定,三辆车被损坏的漆面价值约3100元,华某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2021年3月1日,华某某主动投案接受进一步调查,3月2日被刑事拘留。

“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老百姓都有权合理使用,并不是你个人的私有财产。”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检察官的警示教育,华某某连称认罪悔罪。“我对自己一时冲动损坏别人车子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已经对被害人做了赔偿,也得到了他们的谅解,对此我愿意认罪认罚。”鉴于华某某主动投案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并及时进行了赔偿,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近日,奉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最终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新闻推荐

真险!四岁小孩儿马路上骑行去“找姥姥” 交通执法路上送回走失幼儿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姜晓通讯员李婷摄影报道)“福柳能在路上遇见您真是太幸运了,要不是您把孩子及时送回来,后果真不敢想,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