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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零容忍”态度治理虚假诉讼

大江晚报 2021-04-28 00:45 大字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套路贷”的新闻时常引起关注。一旦落入“套路贷”陷阱,被害人常常被逼得债台高筑,其背后往往潜藏着虚假诉讼。据统计,虚假诉讼中有24.65%的案件涉暴力催收、高利放贷、虚构债务等“套路贷”手段,有19.05%的案件为黑恶势力或犯罪集团团伙作案。整治虚假诉讼乱象,从源头斩断相关利益链条,已是当务之急。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从表面上看,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伸张权利”,实际上却是为了个人的不法目的。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恶意利用国家司法制度进行虚假诉讼,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量整体呈上升趋势,且花样翻新、隐蔽性强,给司法机关的识别和防范带来不小的困难。

以法律的名义行不法之事,虚假诉讼损害的是司法权威和公信。虚假诉讼之所以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在于参与者中往往有法律行业“圈里人”。这些人知法犯法,把国家治理的公器变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无疑是对法治精神的亵渎。

治理虚假诉讼乱象,必须有“零容忍”的法治态度。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相关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构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纠正虚假诉讼10090件,对涉嫌犯罪的起诉1352人,同比分别上升27.9%和6.5%。从立法到司法的一系列组合拳,提高了虚假诉讼的违法成本,压缩了虚假诉讼赖以生存的非法利益空间,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的形象和公信力。

对于虚假诉讼,关键是要行治本之策。一方面,对症下药,提升法律从业者职业操守,遏制其唯利是图、钻法律空子的苗头。另一方面,通过建设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让虚假诉讼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并将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实现司法可信赖、正义可期待、权利可保障。

张璁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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