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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指南,精准防治性骚扰

新京报 2021-03-28 00:36 大字

■来论

据报道,近年来,发生在职场、学校和公共交通等场所的性骚扰事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为此,深圳市妇联、教育局、公安局等九部门,于近日联合印发了《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成为我国首个指导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的制度性文件。

深圳的做法无疑值得称道,对于遏制性骚扰更具风向标意义。该指南直面当前性骚扰社会热点问题,首次明确了性骚扰行为的构成要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类型,并详列了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十多种具体表现形式。可谓是填补了性骚扰的定义空白,有助于公众识别与防范性骚扰,其具体化规定,也极大提高了在实践中反性骚扰的可操作性。

与此同时,该指南还能提升全社会防范意识,推动机关、企业、学校建立完善性骚扰防治机制,特别是政府部门主导的维权工作机制。具体来看,指南要求相关单位设立防治性骚扰责任部门,制定防治性骚扰制度,开展防治性骚扰宣传培训,受理性骚扰申诉、举报;创设了咨询与投诉处理程序,建立了约见、回应、调查、反馈、调解、处置、告知等具体流程规范。这些举措,将相关工作责任到人,让防范与处置性骚扰有规可循,有利于对不法之徒实现精准有效惩治。

当然,良法更须善治。发布指南只是第一步,如何将其落地则更为关键。一些企业针对该指南的回应,就值得点赞。比如,深圳巴士集团表示,将建立性骚扰投诉举报机制,工会将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情况下协同调查处置;在公交车内发现疑似性骚扰行为,司乘人员也将积极提醒乘客防范制止等,都是对指南内容的具体落实。

对性骚扰就须共防共治。深圳率先发布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有利于潜在的受害人有效防范,更可以威慑潜在的加害人约束其不法行为;同时也以其创新性、联动性和可操作性,成为落实《民法典》有关防治性骚扰规定的生动实践。期待其他地方能够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完善制度举措,让不法之人无处容身。

□杨玉龙(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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