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晒娃”成瘾给教育添堵■刘婷婷
如今,在微信朋友圈“晒娃”成为一些人津津乐道的爱好。如果仅仅是爱好,也许还好,可有的人“晒娃”成瘾。对于这些人,网上甚至给了他们一个绰号——“晒娃狂魔”。
然而,“晒娃”成瘾的患者看不到自己做法的弊端。面对别人的指责,他们或许会反驳,“生活就剩下孩子了,不晒娃晒谁?”“晒娃就是为了记录孩子成长而已”……这些反驳不无道理,问题在于“晒娃”成瘾混淆了公与私的边界,不仅带来了安全危险,也带来违法之虞。
“晒娃”成瘾是一种危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很多父母晒出的孩子照片,写下的“日记”看似零碎杂乱,其实一旦“有心人”进行串联,也能组合成一条完整的儿童个人信息链。之前,据公安机关披露,一些犯罪团伙和非法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大肆进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原本是出于对孩子的关爱,到头来却很可能因为无心“晒娃”,酿成一场悲剧。
“晒娃”成瘾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在家长看来,孩子是自家的,发个图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思维的错误在于不知孩子也是公民,他们也有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这些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并不因为在监护人的羽翼下而无力伸张。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再看“晒娃”成瘾的做法,显然与法律规定格格不入。
“晒娃”成瘾也是对公共网络空间的侵蚀。虽然每个人都有表达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权利的行使,不能天马行空、无所拘束。“晒娃”的内容看上去“人畜无害”,可一旦过了头,其实是对他人网络生活的不当侵扰。在这种情况下,对方完全可以行使屏蔽的权利。
新技术赋予了人们前所未有的表达权利,也打造了实现梦想的网络平台。但这并不意味着,虚拟世界可以摆脱法律的约束,成为完全放飞自我的安乐园。为人父母,谁不疼爱自己的孩子,“晒娃”并无不妥之处,但也需要合法合规、妥帖妥当。
作为教育部门和学校,也有必要加以教育引导,帮助家长认清“晒娃”成瘾的危害性,学会更科学地“晒娃”。我们要用一种更合适的方式,谨慎记录和表达孩子的成长,让这份对子女和家人的爱,更长久地留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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