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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公布一起事故案例 两车互不相让 最后车损人伤 提醒广大驾驶人:通过无信号灯控制路口 需让行右方来车

淮河晨刊 2021-03-23 08:45 大字

本报讯(记者何沛)不按规定让行也有很多种情况,如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路口时车辆互不相让等。近日,交警部门公布了一起车辆互不相让的案例,以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通过无信号灯控制路口,需让行右方来车。

事发当天,吴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长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长青南路路口,与由南向北刘某某驾驶的皖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相碰,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吴某某轻伤,两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辖区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现场勘查,事故路口为无信号灯控制路口。吴某某驾驶电动车行经该路口时,要让行右方道路刘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民警在现场对当事双方进行了宣传交通法规,吴某某理解了事故的成因后与刘某某达成了事故处理协议。

交警部门表示,路口车辆避让是有规矩的,根据交通法规定:一是右转让直行。在经过十字路口时,当右转车辆可以通行时,驶入相同方向的车辆是直行放行,右转车辆不得妨碍直行的车辆。如果没有红绿灯,右转车辆也要安全让行同方向直行车辆;二是让右原则。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两车都是直行、行驶方向垂直的情况下,如果对方的车是你右侧来车,你需要停车瞭望、让右侧车辆优先通行;三是左转让直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不管哪个方向车辆直行,左转弯在转弯过程中都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让行直行车辆;四是右转让左转。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和对向车辆同时转向一个方向时,右转车需让行左转车;五是特殊让行:标志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但是有让行标志的交叉路口,有让行标志的一方需要让行。

而车辆发生相撞事故需要定责,就按照交通法规的让行规则进行判定。“综合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来看,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驾驶人行车时抢行。”民警提醒市民,驾车出行一定要谨慎慢行,注意避让。车辆在变道、拐弯、调头时,驾驶人一定要仔细观察,礼让直行车辆,在确认安全后再行驶。通过路口之前一定要提前减速,观察路口情况再行判断。并记住路口通行规律:交叉路口,有交警指挥的听从指挥通行。没有交警指挥的,根据信号指示,标志、标线控制通行。都没有的,遵行路口让行原则通行。道路交通关系每个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礼让,共筑文明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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