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2名未成年少女猥亵5名员工 影视公司老板获刑2年
当演员就要被“潜规则”?
上海一影视传媒公司老板强制猥亵2名未成年少女,猥亵5名员工。3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该案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某系上海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经营管理人。2020年4月至5月,被告人赵某某在上海市闵行区上海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以“潜规则”等为由,强行对被害人李某某(女,2002年10月10日生)进行猥亵;对被害人董某(女,2004年11月4日生)进行猥亵。期间,还对公司员工曾某某、冯某、令狐某某、童某某、肖某某实施一般猥亵行为。
同年5月28日,被害人李某某等前往公安机关报警。当日,公安人员至上址找寻被告人赵某某未果,后赵自行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其到案后否认上述事实。
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证据,上海闵行法院评判如下:
经查,两名被害人李某某、董某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完备防范意识,再结合两名被害人的陈述证实,被告人赵某某以成为演员要“潜规则”等为由相威胁,强行对被害人李某某实施猥亵。被害人李某某被赵某某猥亵时所处的境遇,内心是恐惧的,虽然反抗程度不激烈,但已对被害人李某某造成心理压制。而被告人赵某某对被害人董某实施猥亵行为时,被害人董某有一定的反抗举动,明显反映出赵的行为违背了被害人董某的意志。故对被告人赵某某辩解其没有对任何人实施过猥亵行为及辩护人提出证实被告人赵某某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的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信及采纳。
此外,强制猥亵罪所要求的手段行为必须具有强制性。强制性是本质的核心要素。成立强制猥亵罪要求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他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方式强制猥亵他人。本案中,被告人赵某某对曾某某、冯某、令狐某某、童某某、肖某某实施猥亵行为,大多是趁对方不备,没有伴有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其行为未压制对方的意志,曾某某、冯某、令狐某某、童某某、肖某某也没有明显的反抗举动,即违法性程度没有达到严重,属于一般猥亵违法行为,可以在量刑时作为情节考虑。
上海闵行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强行对两名未成年少女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2020年12月28日,该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又是一年二月二,民间有“二月二,龙抬头,家家户户吃炒豆”的习俗,寓意风调雨顺、粮食满仓。虽然现在生活富足各种各样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