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就辞职”保证书就是一封举报信
近期,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称,自己在某酒店应聘过程中,被酒店经理要求写一份“一旦怀孕就自己辞职”的书面保证。该网友表示,“我觉得女性找工作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我去年结婚,今年28岁,就是因为没有生小孩,找工作就要这么被对待吗?”(3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
早在2019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委曾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这家酒店这种明目张胆的就业歧视行为,就是一封劳动违法的举报信,劳动监察等部门不能坐视不管。
保护女性生育权和平等就业权,必须多方联动。其一,劳动监察等监管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加大对用人单位监督力度,及时纠正类似“怀孕就辞职”等劳动违法行为,对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予以严厉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从而起到震慑作用;其二,各地妇联、工会等组织也要有所作为,作为女职工的“娘家人”,要尽力支持和帮助遭受侵权的女职工维权;其三,针对用人单位成本增加的问题,除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外,还可以探索更多的生育成本社会分摊举措,从而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此外,用人单位也要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杜绝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女性就业歧视现象。□丁家发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刘亚茹读者致电:刘女士今年36岁了,好不容易怀孕了,家里视她为宝,各种美食琳琅满目。怀孕四个月的时候,去做产检,发现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