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的不只有商品,还有人!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作为“诈骗之王”的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也大有卷土重来之势。虽说随着防诈骗宣传的铺天盖地,“冒充公检法”诈骗的套路早已路人皆知,但大家超高的警惕性,也催生了骗术的推陈出新,他们从线上走到线下,以“公检法公职人员”的身份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来到了我们的身边。识骗才能防骗,3·15即将到来,打假的热潮再次被掀起之际,我们选取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冒充政法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典型案例,为大家揭秘“假人”的真套路……●案例一
安置房说买就买?
没这好事!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农户……
因为有着价格上的优势,很多居民都希望能够获得一套安置房的购房指标,需求来了,自然就会有“供应”。这不,某地一男子就动起了这方面的歪脑筋。
2020年9月17日,某地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被人以可以找关系购买安置房为由骗了8万余元。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受害人对嫌疑人的描述,并结合前期相似的案例,初步排查出嫌疑人为张某。随后,侦查人员将嫌疑人的照片交给受害人进行辨认,并最终确定嫌疑人就是张某。
嫌疑人身份确认后,侦查员通过研判和蹲守,仅花4个小时就将嫌疑人张某抓获。经审讯,张某承认自己通过冒充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虚构可以购买安置房的事实,最终达到骗取他人钱财的目标,直至东窗事发,他已诈骗多人,涉案总金额达12万元……
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办案民警正在全力追回被骗钱款,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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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想靠行骗发家致富?不如回家种红薯!
●案例二
门路说有就有?
这是陷阱!
2019年8月,单某偶然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当时单某因父亲被人打死一案尚未得到赔偿金四处寻求“门路”,听说李某在机关单位工作,认识不少人,单某联系到李某,希望他能“帮上点忙”。
李某自称在本市规划局上班,在市纪委挂职,有朋友认识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单某找关系处理这个事情。后续接触的过程中,李某还带单某去见了他的相关朋友,也就是李某口中所谓的“公检法朋友”,加深单某对他的信任。
李某表示,自己有办法帮助单某,只是需要钱来打点关系。在约见单某后,李某以“关系走得近,事情就能办”为由,多次组局,让单某为饭局和KTV消费买单,并先后三次骗取单某8万余元以及香烟等物品。直至2020年4月下旬,单某反复催促询问结果时,李某仍用各种各样的借口搪塞拖延,单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经查,早在2016年11月份李某就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当前仍在缓刑的考验期。据李某供述,一年多前因自己的右手受伤无法工作赚钱,便想到了招摇撞骗这一招。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认为,李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社会危险性较大,应当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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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是门路,岂知是套路。
套路多又深,还得认真分。
●案例三
关系说通就通?
事有蹊跷!
最高检首部反映监狱巡回检察工作的电视剧《巡回检察组》热播,让巡回检察工作引发社会关注,我们在观看这部剧的时候也看到了监狱里面服刑人员的生活百态。近日就有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竟然打起了监狱服刑人员的主意:
严某有一弟弟在监狱服刑,2020年5月的一天,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说可以帮助她弟弟打点关系,托人在监狱照顾她弟弟。严某一开始还不相信,电话那头的王某自称是弟弟的狱友,还知道弟弟的所有信息,包括她平时给弟弟寄的牛皮癣药品以及监狱里扣分的情况。严某开始有点相信了,王某接着告诉她自己母亲也曾花了钱疏通关系让他在监狱过得好一些。
过了几天,严某又接到一自称是监狱民警“张某”的电话,说可以帮忙照顾其弟弟。严某将信将疑,就打电话跟王某求证,王某说这个“张某”就是管监狱生产的队长,“没问题的”,还按照自己的体貌特征告诉了她“张某”的相貌特征。严某按照电话里“张某”的要求,准备好衣服、家乡特产麻油、手机和现金等踏上了去见面的火车。
严某和“张某”约好在某某站广场上碰头。见面之后,严某把准备好的两万元现金和一些带给弟弟的生活用品给“张某”,“张某”同时一再告诫她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其弟弟,随后两人就各自离开了。而后严某在和其弟弟的会见通话过程中得知,所谓的“张某”警官从未离开过监狱,严某这才惊觉自己被骗了。
原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20年5月刚刚刑满释放,在服刑期间通过帮“狱友”写信记住了“狱友”姐姐严某的联系方式,并冒充监狱民警“张某”诈骗被害人严某财物两万元,近日被以涉嫌招摇撞骗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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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内潜伏做“卧底”,墙外戏精演大戏。
发财梦醒陷囹圄,回头想想又何必。
●案例四
爱情说来就来?
另有目的!
犯罪嫌疑人罗某大学毕业后曾在某单位工作过,辞职后混迹社会,曾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9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6年又因冒充法院法警招摇撞骗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2019年5月20日出狱。
然而近6年的牢狱生涯并未让罗某改邪归正。
2019年7月,罗某用App预约了一辆汽车出行,下车时加了女司机的微信,随后频繁通过微信与该女子闲聊,并自称是某市公安局的刑侦民警,其父亲是某船厂办公室主任,母亲为某银行信贷科人员。
很快,女子被罗某“真诚”打动,同意与其交往。一个月后,二人开始同居生活。为了让女友更加信任自己,罗某偷偷在网上购置了警服、肩章、警号牌等物品提前放在出租房内,并且经常穿着警服出现在女子面前,他甚至还从网上购买了水晶奖杯,谎称自己曾被评为省优秀人民警察。
同居期间,取得女友信任的罗某开始以亲戚生病要随礼、工作要送礼等为借口,骗得人民币7000元;利用借女友手机之机或盗用女子手机,窃得人民币40900元。
直至2019年年底,声称一直在为工作调动四处奔走的罗某拿回了一张号码为1XXXXX的新警号牌,然而女友却因此心生怀疑:“工作还没调动成功,为何先有新警号牌了?”
随后,女友请朋友帮助查询1XXXXX警员信息,朋友带来的消息如同晴天霹雳:持有该警号的警员,根本不是罗某本人。
女友惊慌失措报警,称自己被冒充警察的罗某骗了钱,并将罗某证明其警察身份的警服、肩章、警号牌等物件一并带到派出所。当晚9点,民警抓获刚进家门的罗某。
面对铁证,罗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事实。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罗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盗窃罪,应依法处罚。罗某犯有两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罗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鉴于罗某认罪认罚,法院判决罗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同时,责令罗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47900元,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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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昨天才恋爱,转眼自由就不在。
六年牢狱唤不醒,再度进宫肠悔青。
●案例五
保证金说收就收?
进了个人腰包!
2021年1月11日上午,某县车管所刚开门,一男子便带着一块印有收款二维码的宣传牌来到车管所,他不办业务,只找办事的市民搭讪。
据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回忆,宣传牌上写着“治理黄牛”的相关文字,大意是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打击“黄牛”,收取每人50元的保证金,如果调查发现倒卖分数行为,保证金将没收;如果未发现相关行为,50元将退还。“男子神色有些慌张,我们之后跟着他出了大厅,在他准备驾车离开时把他拦了下来。”
经查,男子姓缪,无业,携带的宣传牌是网上定做的,除此之外,缪某还网购了65本收据。对于自己的行为,缪某的解释也十分荒唐,声称是给国家创造财富,可他的宣传牌上印着的却是自个儿的收款码。鉴于缪某的行为没有造成实际损失,属于情节较轻微,警方最终对缪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缪某竟还没有驾驶证,此趟来车管所属于无证驾驶。警方对缪某的无证驾驶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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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男子“不简单”,挣钱方法更非凡。
荒唐敛财见民警,想再清白难上难。
●案例六
审核说过就过?
只为骗财!
2021年1月2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孙某主动到某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冒充消防工作人员骗取三家酒店负责人9万元的犯罪事实。
孙某,20周岁,曾于2019年7月至10月在某消防救援大队从事消防员工作,后辞职离开。
2020年12月底,孙某在同某酒店负责人聚餐时,利用自己曾在消防队干消防员的身份,谎称可以通过关系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该酒店负责人信以为真,又把自己两个开酒店的朋友介绍给孙某,让其代为办理证件。
看到孙某身穿消防员制服,对酒店消防安全管理说起来头头是道,众人没有再怀疑其身份,于是一共向孙某支付9万元委托其办证。
收到钱的孙某找到办假证贩子,购买了四张伪造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并私刻了“某市公安消防大队”公章,随后将伪造好的证书交给三位酒店负责人。
该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例行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酒店使用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属于伪造,遂将案情通报辖区派出所。该酒店负责人打电话向孙某询问情况,自知事情败露的孙某急忙退还了收取的9万元办证款,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孙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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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令智昏,以身犯险。
迷途知返,尚不为晚。
(兰萃)
贪欲萌生,就是骗的开始!
□兰 萃
细看以上案例,不难发现,骗子手段并不高明,那么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被骗?其实并不是被骗者都“很傻很天真”,而是或名、或利、或色,有人经不住诱惑;或惧、或忧、或贪,有人迷乱了心智……
贪心太重的人,往往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正如陆游在诗中所言:“人苦不知足,贪欲浩无穷。”贪欲上了心头,良知和理智也就被放在了角落,受骗、上当也会跟随而来,所以,贪欲萌生,就是骗的开始!
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大家,骗子无处不在,套路防不胜防。在保护好个人隐私的同时,一定不要随便听信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一旦发现被骗,“110”才是您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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