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已着手起草强奸、猥亵儿童犯罪司法解释
2016年4月至2017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乙以介绍男女朋友为幌子,或者采取暴力、胁迫、酒精麻醉、金钱引诱等手段,将多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带至酒店、KTV、王某乙驾驶的轿车上或野外荒地等处实施强奸。
截至案发,王某乙共对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其中8人系幼女)实施强奸犯罪17次,其中12次既遂、3次未遂、2次中止,多名被害人因遭受强奸而被迫辍学或转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乙犯罪动机卑劣,为满足畸形心理,在一年三个月内,专门以年龄幼小的在校女学生为侵害对象,教唆未成年人予以协助,连续对15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强奸,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最后,法院依法对王某乙以强奸罪判处并核准执行死刑。
这起案件入选了最高法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1年3月2日上午,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的有关情况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保护,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万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
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杨万明介绍,该机构要围绕低龄儿童犯罪、性侵儿童、拐卖儿童、校园欺凌、虐待儿童、留守儿童监护、儿童信息安全等社会关注的问题、司法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少年审判问题研究。同时,及时修改或者制定新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适时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何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围绕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将组织和指导各地法院开展一系列业务培训、法制宣传等活动;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局部调整和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条款的修订,结合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或者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及时给予有效指导。
何莉还透露,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着手起草强奸、猥亵儿童犯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法表示,人民法院对强奸未成年人特别是奸淫幼女犯罪历来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立场,对强奸未成年人特别是幼女人数、次数特别多,手段、情节特别恶劣,或者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罪行极其严重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判处,直至判处死刑。
界面新闻注意到,在最高法发布的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包括4起刑事案例和3起民事案例。其中还包括曾引发广泛关注的江西上饶学生家长冲进教室杀害小学生案。2021年1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对该家长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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