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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捕杀野生动物“零容忍”

眉山日报 2021-02-26 06:51 大字

□罗端

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财富。社会发展至今,面对野生动物资源锐减,国家制定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任意捕杀野生动物,使野生动物正常的生息繁衍得到保护。

近年来,尽管国家和地方不断加大对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然有些利令智昏、抱有侥幸心理的不法之徒,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公众的谴责,非法猎捕、非法贩卖野生动物。

生灵何辜?怀璧其罪。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之责,针对捕杀野生动物的现状,相关部门要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巡查,深入集市了解野生动物的流向,一经发现有人出售野生动物,就要一查到底,依法论处,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形成广泛的警示和震慑。

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还要注重源头防控。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大力宣传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候鸟保护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自觉抵制非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出台政策,定期排查整治,通过举报、线索追踪、严格查验并及时阻断、线上线下打击等方式,全面检查和关闭相关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包括在餐厅制售食用野生动物,彻底根绝野生动物交易、消费行为。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广大民众要自觉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的不良饮食习惯。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要加大惩治力度,让冒险之徒不敢动歪心思,对捕杀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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