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名校合作办学”的好经念歪了
“公办民助”“名校办民校”“联合办学”……各类冠以名校招牌的合作办学遍地开花。仅在西南某省会城市,当地教育部门不完全统计显示,2014年以来,全市通过政府、企业与省外教育资源优质的学校开展的各类联合办学学校报备数累计达200多所。记者在多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名校合作办学过程中出现“冠名办校”“挂牌办校”有名无实、地产商办校成“售楼招牌”等问题,由此带来加重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引发社会纠纷矛盾等问题,亟待加强引导规范。(2月23日《半月谈》)
各种“冠名办校”花样迭出,比如一些所谓的名校合作办学有名无实,与名校教育资源毫不沾边;有的名校合作办学质量良莠不齐;有地方出现房地产企业参与合作办校的现象,名校招牌成为“售楼招牌”……与名校合作办学,其实并不算是一本“歪经”,只是好经被念歪了。所以,不能看到“冠名办校”乱象不少,就对合作办学“一棍子打死”。
真正的名校合作办学,能够使学校管理、师资等教育资源共享互通,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对提升地方教育水平至关重要。但现实是,不少名校合作办学变得有名无实、徒有其表,比如由此导致高收费、高价学位房等现象,加重了家长负担;另一方面,名校合作办学还可能影响当地教育生态平衡,让一些冠名学校与当地的民办学校抢夺优质生源,挤压民办学校的生存空间。
一些名不符实的“联合办学”还具有欺骗性,“挂羊头卖狗肉”。或让广大家长掏了腰包,却享受不到优质教育资源;或给业主许诺“纸上画饼”,说要引进名校,最终却没能落实,侵犯业主权益……
对于名校合作办学乱象,不能任其野蛮生长下去,而亟待予以规范。需要各地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对名校合作冠名现象严格把关,防范与遏制有名无实的“冠名办校”乱象,对违法违规办学的行为,更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教育是百年大计,不容“冠名办校”乱象搅局,搅乱教育大计,误国误民,这就要对此类乱象零容忍,要设立严格的办学红线,对逾线者严惩不贷。
而要促进教育发展,也不能只指望冠名挂牌、联合办学。“打铁还要本身硬”,更需要提升自身办学力量,练好教育基本功,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本地教育投入等等,才能提升基础教育的整体质量,让地方教育、基础教育、区域教育不需要“名校光环”的加持也能“自救”,发挥教育的“基石”作用,这也有助于“冠名办校”热的降温。戴先任/文王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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