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网16年 一审被判死刑后历经二审、死刑复核、发回重审、再次宣判王书金伏法
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罪犯王书金,2月2日被执行死刑。他曾因供述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而受到关注。
从2007年一审宣判死刑后,历经二审、死刑复核、发回重审、再次宣判等一系列波折,备受关注的河北“王书金案”,如今终于尘埃落定。
【事件脉络】
1995年4月
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
王书金身背数起强奸杀人案被抓获。因为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聂树斌案)的真凶,引发舆论关注。2007年3月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其中,王书金供述的“聂树斌案”和另外一起强奸杀人案未被认定。2013年9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认定发生在石家庄的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
2016年12月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布聂树斌无罪。
2020年11月
因一起未被认定的案子出现新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将“王书金案”发回邯郸中院重新审理。
2020年11月
邯郸中院公开宣判,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12月
河北高院对“王书金案”重审案二审宣判,其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
【犯罪事实】1.1993年11月29日
王书金在河北省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至泊头村之间王封干渠桥北侧,将途经此处的被害人张某甲挟持至附近一变压器房南侧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而采取掐颈、腰带勒颈手段致张某甲死亡,并将尸体掩埋。
2.1994年11月21日
王书金在广平县十里铺乡泊头村至杜村的路上拦截途经此处的被害人刘某某,将刘某某掐昏背至附近一水垄沟内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而采取扼颈、跺胸腹手段致刘某某死亡,并将尸体掩埋。
3.1995年农历八月初
王书金骑自行车在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村东撞倒被害人张某乙后,将张某乙掐昏抱至附近一麦秸垛旁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而采取扼颈、跺胸腹手段致张某乙死亡,并将尸体抛入附近玉米地一枯井内。
4.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
王书金在广平县十里铺乡闫小寨村东南地拦截骑自行车途经此处的被害人贾某某并挟持至附近玉米地内实施奸淫,后恐罪行败露又掐贾某某颈部欲将其杀害,因贾某某呼救未逞,遂逃离现场。
【伏法】王书金被执行死刑
2月2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河北省邯郸市中院对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罪犯王书金执行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作案4次,强奸妇女4人,并对被害人实施杀害行为,其中杀死3人、1人杀害未遂,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执行死刑前,邯郸市中院通知王书金近亲属会见,但其近亲属拒绝会见。
最高法复核确认,被告人王书金自1993年11月至1995年,分别在河北省广平县十里铺乡南寺郎固村、泊头村、闫小寨村,采取挟持、掐昏、勒颈、跺胸腹等手段,强奸张某甲、刘某某、张某乙、贾某某等4人,其中张某甲、刘某某、张某乙3人遇害,贾某某呼救侥幸逃离现场。
最高法复核认为,被告人王书金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强奸作案后杀害被害人灭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又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予以并罚。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作案4次,强奸妇女4人,并对被害人实施杀害行为,其中杀死3人、1人杀害未遂,其所犯故意杀人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所犯强奸罪情节恶劣,均应依法惩处。
王书金曾因犯强奸罪于1982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多次实施强奸、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根据其所犯罪行、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考虑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追问】到底背负几条人命
王书金归案后主动供述其实施了6起强奸、故意杀人作案,其中4起强奸、故意杀人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认定。
王书金的广为人知,很大程度上源于他被抓获后供述了1994年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这成为聂树斌案平反之路上的一个关键节点。“一案两凶”,带来舆论汹涌。彼时,不少人将“王书金案”的进展视为聂树斌案能否翻案的“标志”。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虽然王书金在整个诉讼期间不断强调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但法院认定的罪行中,并不包括这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称,关于王书金供述的另外2起强奸、故意杀人作案,经侦查机关核查和检察机关审查,均认为不能成立,公安机关不予认定,公诉机关不予指控。
此外,“王书金案”还曾出现另一波折,是最高法在2020年11月将案件发回重审,第二次审理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比第一次审理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多认定了一起犯罪事实。
这一轮发回重审,源自王书金1993年强奸、杀害被害人张某甲的罪行。虽然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对这一罪行均不予认定,但在最高法死刑复核期间,出现了新证据。据悉,王书金2005年被抓获后供述了这一罪行,办案人员还在其指认的现场挖出一具白骨,但当时的DNA鉴定技术,难以确认被害人的真实身份。直到2020年,技术的进步,最终确认了这名被害人就是张某甲。
【解惑】虽自首但并未立功
根据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称,依法可以认定王书金具有自首情节。
王书金及其辩护人提出,王书金主动供述“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应认定为重大立功。
最高法刑三庭负责人对此指出,对于犯罪分子归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定为立功既于法无据,也有悖于法理和情理,即使查证属实,也只能认定为自首或者坦白,同时犯罪分子应当对查证属实的所犯罪行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王书金供述其本人实施的多起强奸、故意杀人作案,无论是否经查证属实,均不符合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属于立功的情形。
有评论称,让罪大恶极之人死得明明白白,让公众对公平正义看得真真切切,这或许就是“王书金案”的最大意义。
(综合新华社电、中新网等)
【马上评】
未被认定聂案真凶体现“疑罪从无”原则
摈弃“非此即彼”的思维,恰恰是法治进步的体现。聂树斌因“证据裁判”“疑罪从无”而平反,对于王书金同样要坚守法律规定、遵循法治精神来进行审判。
不因王书金已经被判处死刑,就放过对其应负罪行的追究。2020年11月案件发回重审,虽然让案件又延时数月,但正是办案人员的坚持不懈、司法机关的一丝不苟,最终确认了被害人身份,令案件真相大白。
不为找出“真凶”而加罪名,也不为息事宁人而草草结案。从一审判处死刑起,王书金的结局没有任何变化,但正是这十余年的反复“较真”,让案件经得起时间考验,让大家对依法治国更有信心。
公平正义容不得半点瑕疵。让罪大恶极之人死得明明白白,让公众对公平正义看得真真切切,这或许就是王书金案的最大意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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