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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怪象”是打法律的“擦边球”

济南日报 2021-01-19 11:37 大字

□朱永华

记者调查发现,在农民工欠薪案件多发的建筑领域,常会出现一种“尾款怪象”,即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农民工大多都能顺利拿到工钱,但工程项目一旦进入尾声或竣工,他们想要领到尾款,却会遇到老板的各种拖延理由,最终引发欠薪案件。(1月18日《经济参考报》)

一直以来,建筑领域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拖欠的绝大多数款项也多集中在尾款的给付环节。在坊间,所谓“尾款”也就是在各种交易活动发生的过程中,主要款项都已经“两清”,就剩下一点“尾子”。因为数额不大,想“耍赖”的支付方往往不愿再给,被拖欠的一方往往也不再追讨,权当留个“人情”以利于下次再“有钱一起赚”。

与坊间个人之间经常存在的“尾子”相比,建筑领域的“尾款怪象”,完全就是“小巫见大巫”,它不仅存在明显的恶意,是在打法律规定的“擦边球”,而且已经形成了一种套路规则。在一项工程开工后,为了工程进度和留住农民工,无论包工头还是施工单位,均会千方百计或筹或贷来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但到工程即将竣工结束时,拖欠工资现象也就悄悄开启,念及此前“老板”都很守信,还有工程结束所欠工资会“一次结清”的承诺,不少农民工在不知不觉中就落入了尾款拖欠的陷阱。

可以说,在建筑领域乃至其他行业的欠薪中,凡拖欠皆是“尾款”,尤其是建筑行业,具体施工人员基本都是由“投亲靠友”的农民工组成,若一开始就拖欠工资几乎留不住人。受传统观念影响,在不少被拖欠尾款的农民工看来,能全讨来更好,或者,能多讨一点是一点,很少想到去诉诸法律。而拖欠单位或个人乃至一些开发商,也正是抓住了被拖欠尾款者的心理,支付尾款也就成了“挤牙膏”,追紧了给一点,追松了或疲于追讨,干脆能拖则拖、能赖则赖。

可见,“尾款怪象”是恶意拖欠所普遍表现的一种“套路”,既抓住了农民工的弱势和普遍存在的维权意识不足,同时,又抓准了农民工维权途径狭窄的现状,进行带有恶意的“欺凌”与经济占有。因此,无论是消除“尾款怪象”还是根治农民工欠薪,都必须从严治理。唯有将所有欠薪都视为触碰了法律“红线”,一旦欠薪就要为此付出法律代价,所谓的“尾款怪象”才会失去存在的机会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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