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观察】夯实网络招聘服务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
2020年12月,人社部颁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网络招聘服务的基本内容、基本规范等作了规定。这是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的第一部部门规章,是国家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网络招聘服务是人力资源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互联网技术与人力资源服务业融合发展的产物。随着以互联网、大数据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深入发展,并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速融合,“互联网+招聘”等交叉跨界创新发展,网络招聘从简单的信息提供和工作撮合,发展成为包括信息提供、人才测评、大数据分析等在内的劳动力供需匹配服务体系。疫情以来,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受到限制,人社部、教育部等组织开展了包括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等在内的大规模网络招聘,各类用人主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借助互联网技术开展了空中招聘、线上招聘会等活动,在大学生就业、复工复产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网络招聘服务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不合规、打法律擦边球的现象和行为。比如,一些机构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审核把关不严,非法使用和买卖个人信息,以社群传递招聘信息并开展活动缺少相应法律法规监管等,这些现象对人力资源市场有序运行造成了一定干扰,也侵害了部分劳动者的权益。因此,亟须加强相关法律体系建设,为网络招聘服务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从当前网络招聘服务发展的特点和未来变化趋势看,网络招聘服务市场的监管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立法先行,夯实制度保障。应该说,作为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的第一部部门规章,《规定》搭建了网络招聘监管的基本框架。但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特征决定了网络招聘服务、商业模式的创新速度也是日新月异的,为此,需要及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同时,立足网络招聘服务创新实践,出台相关细则,为网络招聘服务主体提供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遵循。比如,对于相关信息积累所形成的数据资源,其使用权限、信息再加工的收益分配等,可以结合市场商业模式进行更为细致的规定。
以网管网,协同监管。网络招聘服务活动是交叉创新所产生的一个业态,其监管涉及网络安全、工业信息、市场监督、公安等多个部门,对此,《规定》已经明确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对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时效和能力。未来,除了信息共享以外,还需要借鉴出行、餐饮消费等领域的监管经验,建立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形成多部门协同监管、以网管网的治理模式。
提倡行业自律,形成和宣传积极健康的商业价值观。技术创新无限而使用有底线。从根本上讲,网络招聘是通过提高匹配效率来更好实现人的价值活动,这决定了其活动的基本遵循应该是以人为本,以挖掘和发挥人的潜在价值为目标,而非纯粹的商业利益。从社会层面讲,招聘活动是做好就业这一最大民生之中的关键部分,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一系列不利的社会影响。制度建设是外部约束,更为重要的是需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机构既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在创新时充分考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保护问题。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监管效能。近年来,科技创新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经济活动方式,工作模式也发生较大改变,在为我们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放管服”改革和治理模式带来了较大挑战。应对这些挑战,还需要一支专业化的监管和执法队伍。这就需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高校相关专业的培养内容,提升学生在互联网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综合利用企业、专业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源,通过培训、行业交流、研讨的形式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为网络招聘监管服务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撑。
(作者为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市场与流动管理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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